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存款保险知识小课堂开课啦!前期,我们与大家科普过存款保险在国外的发展史,今天来说说我国存款保险制度是怎么出台的。
关于存款保险的官方表述最早可追溯至二十年前了,1993年12月《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要建立存款保险基金,保障社会公众利益”。
1995年人民银行就商业银行存款保险制度建设进行了初步试点和准备工作。
1997年底人民银行组织成立了存款保险制度研究课题组,着手研究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保险制度。课题组介绍、翻译美国存款保险公司的经验,并着手研究国内银行业现状,包括调研银行资产负债结构,特别是存款结构,还做了很多预案分析。2003年,课题组起草了一份题为《构建中国存款保险体系的若干思考》的报告。此后草拟的存款保险方案的总体框架,正是以该报告为蓝本。
2004年以来中国银行业改革和重组取得显著成效,存款保险制度的推进工作也明显加快,人民银行已会同有关部门开始存款保险方案的论证设计和相关法规起草工作。同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存款保险处挂牌,并于年底开始起草《存款保险条例》。
2005年,人民银行首次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中提出要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和制度建设,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其中的重要内容是建立存款保险制度、证券投资者保护制度和保险保障制度。同年4月,人民银行对中国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存款账户结构进行了详细的抽样调查,为存款保险制度设计提供了依据,同时还征求并吸纳了主要存款类金融机构对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存款保险制度的意见。
2006年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规范金融市场退出机制,建立相应的存款保险、投资者保护和保险保障制度。随后,人民银行在2006年底发布的《2006年金融稳定报告》中,指出了加快存款保险制度建设、健全金融风险处置长效机制的必要性,并详细阐述了所要重点研究的存款保险机构的职能、存款保险的成员资格、存款保险的基金来源、最高赔付限额、费率制度安排等细节问题。
2007年1月第三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次会议上将商业银行存款保险制度建设提到议事日程上来,推动存款保险立法,加快建立功能完善、权责统一、运作高效的存款保险制度已正式列入中国人民银行当年的工作日程,但后来因为全球金融危机又被暂时搁置。
2010年初,国务院决意加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由人民银行牵头制定详细方案。
2011年国家在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指出将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全面推动金融改革、开放和发展,构建组织多元、服务高效、监管审慎、风险可控的金融体系,不断增强金融市场功能,更好地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服务。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要加快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被视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题中之意。
2012年1月第四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抓紧研究完善存款保险制度方案,择机出台并组织实施。2012全国两会期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2012年政府工作重点之一是”推动实施银行业新监管标准。推进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2012年7月人民银行在《2012年金融稳定报告》中称,我国推出存款保险制度的时机已经基本成熟,2013年将积极研究论证制定《存款保险条例》。同年9月,《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指出,在”十二五“期间要建立完善存款保险制度及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建立健全存款保险制度,加快存款保险立法进程,择机出台《存款保险条例》,明确存款保险制度的基本功能和组织模式。
2014年11月人民银行召开系统内的全国存款保险制度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研究部署于2015年1月份推出存款保险制度。11月30日,《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发布。
2015年5月1日起,存款保险制度在中国正式实施。
了解了这份跨越20多年的时间表,大家知道了吧,存款保险制度在我国的出台是伴随着我国现代金融制度逐步成熟、瓜熟蒂落的必然成果。在国外,存款保险已经走过百年风雨,可以说是一个相当成熟的制度。即便如此,我国金融监管机构在引入存款保险制度前也依然经过了长期的国内外案例跟踪研究和审慎思考,相关各方围绕这些案例和制度开展了长期的研讨和争论,尽最大努力在制度安排上尽可能能够应对极端情况,在最大程度保护储户利益方面的用心不可谓不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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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金仁甫
编辑/范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