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教委副主任倪闽景7日接受媒体采访,谈起楼房生活中常见的邻里噪音纠纷时说:楼上跑跳等产生的低频噪音,危害楼下居民健康,应该有责任部门来监督整改,而不是靠邻里直接对上,或口说无凭、投诉无门,或购买震楼器等以暴制暴、激化矛盾,造成恶劣影响。今年两会,倪闽景提交了《关于国家出台标准,系统治理低频噪音危害的提案》。(3月8日《武汉晚报》)
近年来邻里之间,尤其是楼上楼下的邻居因为噪音污染问题引发的纠纷和矛盾越来越多,其中一些还引发了双方的肢体冲突,酿成了严重的后果。这一方面说明现在的人对居住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对生活安宁权的维权意识越来越高;另一方面也说明,面对邻里之间这样的噪音污染问题,需要引起国家有关方面的高度关注,并且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邻里之间的噪音污染,主要属于频率在200赫兹以下的低频噪音,其来源包括电梯、变压器、高楼中的水泵、中央空调、跑跳、挪动桌椅、交通噪声等,其特点是声波较长、递减很慢,能轻易穿越障碍物传播,从而导致一家发出的噪音影响其他家的情况发生。而长期受低频噪音袭扰,容易导致神经衰弱、失眠、头痛等症状。尤其是一些人为发出的噪音,如果不能得到及时解决,很容易引发邻里之间的矛盾,影响邻里和谐。
民法典中,生活安宁权已经正式纳入隐私法律保护体系,而低频噪音属于典型的侵犯公民安宁权的行为,所以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通过法律法规的完善、技术手段的采取等等措施,把邻里之间的这种噪音污染纳入监管范畴。从具体的措施上来看,首先需要由相关部门尽快制订我国低频噪音标准和测量方法;其次是在环保部门的指导下形成专业的监测力量,接受居民投诉申请并开展专业监测;最后是在民法典中明确规定低频噪音的产生源责任方,有义务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消除噪音。
而从消除噪音的具体措施上来看,需要从源头入手才行。比如在房地产开发阶段,就把降低噪音纳入房屋建设的质量标准体系加以监管,引导和督促房地产开发和建设企业确保墙壁和楼板的质量,采用具有更好隔音效果的建筑材料,增加减震措施,改变和完善建筑设计等举措,以此来避免因正常的生活产生噪音侵扰邻居。
邻里之间的噪音污染,看似小事,实则不小,尤其是在迟迟得不到解决的情况下很容易引发纠纷和矛盾。所以,把邻里之间的噪音污染问题纳入监管范畴,应尽快提上日程。
文/苑广阔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