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处罚中不难看出,涉事中介企业普遍成立时间不长、规模不大,且多为当地企业,这些中小房产中介企业为了尽早站稳脚跟、抢占市场,在房源发布、广告推广等居间经纪行为上急功近利,妄想通过打“擦边球”、耍“小聪明”牟利,结果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究其原因,一方面,房产中介企业尤其是中小房产中介企业从业者素质不高,从业准入门槛低。不少从业者没有取得执业资格、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就进入市场,造成销售行为不规范,一切销售向“钱”看,更有胆大的企业甚至没有营业执照就敢开门迎客。另一方面,监管的宣传力度有待提高,处罚力度还不足以形成强大震慑力,部分处罚未能让企业感受到切肤之痛。
对此,笔者认为,中小房产中介企业想要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至少需在两方面下功夫。首先,要提供与品牌中介不同的差异化服务。比如,利用本土化资源优势拓展房源,提供更符合当地交易习惯的服务。其次,还要想办法解决租售业务单一的问题。比如,把业务扩展到新房代理、长租公寓、装修业务等方面,与品牌中介错位竞争。
同时,应考虑严格市场准入并探索中介企业评级制度,制定相应的中介企业评定标准,根据企业规模及从业人员资质水平区分等级和佣金标准,激励企业提高服务质量。也可尝试建立诚信档案,加大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加强违法惩治的宣传力度,逐渐树立社会信用形象,用诚信档案鞭策企业诚信经营。
此外,还应持续加强监管。进一步建立健全处罚机制、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比如通过暂停吊销营业执照、罚款等手段,创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杜绝不合理现象。尤其要让那些抱着“一锤子买卖”思想,巧立名目占小便宜的中介企业意识到,耍“小聪明”就会吃“大亏”。(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