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金融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提出,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目标,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构 建完善的金融要素市场,不断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加快金融改革创新,积极推动跨境贸易及投融资便利化,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防控体系,到2025年初步建立与高水平自由贸易港相适应的金融体系。
《规划》提出,构建与开放型经济相适应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金融机构体系。吸引境内外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金融机构落地, 推动设立金融租赁、消费金融、信托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引 进会计事务所、律所、评估机构等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努力形成 牌照齐全、结构合理、功能互补的现代金融机构体系。
完善与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金融业务和产品集成创新体系。积极发展贸易金融、消费金融、科技金融、绿色 金融、涉海金融等特色金融业务。创新开展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 (REITs)业务。推动“监管沙盒”落地应用。在全岛全域开展 数字人民币试点,探索具有海南自由贸易港特色的数字人民币应 用场景,打造数字人民币生态体系。稳步探索开展离岸金融业务, 逐步培育海南自由贸易港离岸人民币市场。合理引导资金流向并 降低资金成本。实施普惠金融服务提升工程,建设普惠金融示范 区,构建与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相匹配的普惠金融体系。
丰富与国际惯例规则和制度体系相接轨的要素市场体系。依法依规加快建设海南国际清算所,建设国际知识产权交易所,规范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推进国际能源、航运、产权、股权和大宗商品等交易场所国际化发展。
《规划》提出,健全与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相适应的跨境投融资新体系。以国内现有本外币账户和自由贸易账户为基础,构建海南省金融对外开放基础平台。推动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新型国际贸易结算便利化,加快打造区域性离岸新型国际贸易中心。
拓展与国际金融体系相匹配的金融人才发展体系。金融人才规模整体扩大,人才能力显著提升,层次丰富的海内外金融 人才引进机制初步建成,金融人才服务环境持续优化,人才评价体系和认定标准得到有效实施。
《规划》还提出,深化与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保障体系。推动设立金融法院,探索建立充分满足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市场主体需求的金融调解和金融仲裁等多元化便捷纠纷解决机制。加快搭建境内 外金融人才参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平台。推进金融创新等新兴领域立法探索,充分利用自由贸易港法、经济特区立法权和地 方性法规立法权,加快出台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等金融配套法 规。
筑牢与海南省金融业全方位对外开放相适应的风险防控体系。加快各市县和重点园区金融监管机构和监管体制机制创新步伐,强化属地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责任。构建适应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建立健全金融风险监测预警防控体系。(海南政府网)
编辑/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