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万州交巡警微信公众号消息,11月12日11时许,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龙都大队收到警情指令:一辆牌照为渝F89***的小型轿车从五桥往龙翔大道方向行驶,驾驶人存在驾驶证异常嫌疑。接到警情信息后,民警立即对其进行了拦截。
经调查,小车驾驶人姓程(男,46岁)。2019年9月程某某因醉酒驾驶,驾驶证被交巡警依法吊销,属于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明明已经被吊销了驾驶证,为何还铤而走险无证驾驶?面对民警的询问,程某某说当天着急前往公司处理事情,本想让妻子开车前往的,可是妻子穿的是高跟鞋,不方便开车。程某某想着反正路程不是很远,应该不会遇到交巡警,于是就自己开着车出发了……
程某某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仍驾驶摩托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交巡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
交巡警提醒
随着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的不断推进,交巡警在加大对无牌无证、酒驾、超员等重点违法行为的整治的同时,还提高精准打击力度,加大对“失驾”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失驾”就是指驾驶人由于醉驾、吸毒史、驾照过期、满12分等原因造成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注销、吊销,从而失去合法的机动车驾驶资格的情况。“失驾”人员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其行为就是无证驾驶,这是一种非常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在此,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失驾”期间,千万不要抱着侥幸心理,去触碰方向盘,这不仅危害自身和他人安全,最终也难逃交巡警的“法眼”,一经查处将受到严厉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造成“失驾”的六种情形: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
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吊销驾驶证的(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因有毒驾行为,或正在执行戒毒,或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
驾驶证在处理非现场违法行为时,累计超过12分,被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
驾驶人因发生交通事故或因其他违法行为,被暂扣或吊销驾驶证的;
驾驶人因未关注自己驾驶证,超期未审验、未换证等原因造成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的。
编辑/孙政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