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市监总处〔2021〕322021000262号)显示,2021年4月21日,根据相关举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飒拉商业(上海)有限公司位于上海市南京西路1201号的经营场所和飒拉商业(上海)有限公司港汇广场分公司位于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1号港汇恒隆广场B109-113号商铺的经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并对现场发现涉嫌存在质量问题的货号为8574/415/800、8281/487/800、9252/405/800的3款裤子进行了抽样送检。
经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检验,上述3款裤子耐摩擦色牢度/(级)不符合FZ/T 81007-2012《单、夹服装》标准的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当事人涉嫌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服装,本案于2021年6月16日经批准立案。本案调查期间,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现查明,自2021年4月至2021年5月止,当事人飒拉商业(上海)有限公司采购用于销售的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货号8574/415/800的裤子共计60条,已全部销售,无库存;采购用于销售的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货号8281/487/800的裤子共计171条,已全部销售,无库存;采购用于销售的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货号9252/405/800的裤子共计65条,已全部销售,无库存。上述产品货值金额共计82004元,违法所得35964.5元(不含税)。
经综合考量当事人违法行为的风险性、持续时间及2020年9月10日因同一性质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等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飒拉商业(上海)有限公司停止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服装,并处罚如下:
1.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1.5倍的罚款123006元;
2.没收违法所得35964.5元。
罚没款共计158970.5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市监静处〔2021〕062020000138号)显示,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上级交办,当事人飒拉商业(上海)有限公司经销的女式低帮靴和连衣裙等产品经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判定为不合格。
经查,被判定为不合格的女式低帮靴等产品的货值共计14500.32元,获利共计3302.26元。被判定为不合格的连衣裙等产品的货值共计63349.53元,获利共计10062.55元。
当事人销售不合格的女式低帮靴等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当事人飒拉商业(上海)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的连衣裙等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责令当事人飒拉商业(上海)有限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停止销售涉案不合格产品,并决定作出行政处罚如下:
一、罚款人民币壹拾贰万陆仟陆佰玖拾玖元零陆分(12.67万元);
二、没收违法所得壹万零陆拾贰元伍角伍分(10062.55元)。
飒拉商业(上海)有限公司为ZARA(飒拉)的运营主体公司。ZARA(飒拉)是1975年设立于西班牙隶属Inditex集团(股票代码ITX)旗下的一个子公司,既是服装品牌也是专营ZARA品牌服装的连锁零售品牌。飒拉商业(上海)有限公司为INDUSTRIA DE DISENO TEXTIL,S.A.全资子公司。
Inditex是全球最大的时装零售商之一,旗下8个品牌(Zara、Pull&Bear、Massimo Dutti、Bershka、Stradivarius、Oysho、Zara Home和Uterqüe)通过其在线平台或在96个市场的6654 家门店在216个市场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