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以真实案例改编的扫黑除恶题材电视剧《扫黑风暴》正式完结,该剧讲述了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进驻中江省绿藤市打击黑恶势力、抓获保护伞的故事。观众们在为重拳出击扫黑除恶大呼过瘾的同时,北青-北京头条记者邀请海淀法院法官带着民法典为您讲述剧中的这些法律知识。
案例1 不签字就断腿,违背意愿可撤销
新帅集团董事长马帅去世后,公司股东海哥要求李成阳把股权转让给自己。不签合同?腿别要了。保命要紧,李成阳无奈签下股权转让协议,那么这份协议有效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也就是说,虽然“断腿”是海哥安排的一出戏,但由于海哥以暴力方式迫使李成阳违背真实意思表示,当即在合同上签了字,所以这份股权转让协议属于可撤销合同,李成阳脱离危险后,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同时,海哥的行为属于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转让让公司股份,可能违反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之规定,涉嫌强迫交易罪。
案例2 美丽贷不美丽 套路缠身要规避
剧中,记者黄希暗访医美中心,在咨询医美的过程中发现了背后的“美丽贷”陷阱。“美丽贷”为什么这么可怕?其中的层层套路又违反了哪些法律?
“美丽贷”利用消费者爱美心切的心理,提供短期高利率贷款,剧中医美中心提供的“美丽贷”贷款利率三个月内18%,三个月外25%,属于高利贷。我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该医美中心以医美服务掩护非法放贷行为,涉嫌非法经营罪。
剧中,医美中心提供给顾客的“美丽贷”,除了表面上具有高利率的特征之外,实际上是不法分子以借贷名义行非法占有之目的,已经构成了 “套路贷”。根据《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套路贷”是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概括性称谓。
此外,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后增加第二百九十三条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剧中,黄希在咨询中,有顾客在现场反映自己被通知要求提前还贷,这正是不法分子故意制造违约,对于无法还款的顾客,不法分子将以暴力、恐吓等方式进行非法催收。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后,这类行为将涉嫌寻衅滋事罪。
案例3 恶势力强买强卖 欺行霸市须严惩
剧中,菜霸杨冬长期垄断绿藤市蔬菜市场,操控蔬菜价格,通过暴力手段打压其他经营者,菜贩们敢怒不敢言。杨冬以此方法榨取非法利益,扰乱市场秩序,菜霸杨冬的行为是否违法?
反垄断法第五十条规定,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杨冬要求市场的菜贩只能从他这里进货,还压低菜贩的价格,使得菜贩的利润大大降低,杨冬垄断菜市的行为造成了他人的损失,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此外,杨冬通过暴力、威胁手段要求菜贩从自己手中进货,强买强卖商品,已经构成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的强迫交易罪。杨冬招揽打手、小弟殴打菜贩,收取保护费等行为还涉嫌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以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理应受到严惩。
通讯员 秦婧然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朱健勇
编辑/白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