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王洋独自在家自杀引发天然气爆炸,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事件经过
今年7月的一个下午,西宁市一小区传来爆炸声。这突然爆炸的背后,竟然是一名叫王洋的青年自杀未遂。
王洋在西宁市一家宠物店工作。7月3日,王洋与老板李伟因为经济问题发生争吵,原因是王洋欠了李伟6000多元钱没还,同时王洋负责的一笔5000元的欠款也没收回来。
争吵过后,李伟离开宠物店,王洋产生了轻生的念头,但他很快打消了这个念头。过了一会儿,王洋接到一个客户要求退款的电话。客户说,王洋没有把宠物训练好,要求退还6400元训练费。
那天,王洋一个人在宠物店待了一下午,直到傍晚才回了家。父母不在家,家里空荡荡的,王洋越想越难过,自杀的念头再次涌上心头。
王洋想用煤气自杀,无果,但他还是没有放弃轻生念头。他又把目光转向了天然气软管。王洋坐到椅子上,将两部手机恢复为出厂设置,想删掉所有的一切,然后安安静静地离开人世。
半斤白酒下肚,王洋感觉有点晕乎乎的,他慢慢地昏迷了过去。然而,就在这个时候,天然气突然爆炸,瞬间,房间的门、窗、玻璃被炸坏,爆裂的玻璃飞溅至窗外。
“那天,我买菜回家,看到王洋家爆炸了。”王洋家对面住户说。听到巨大的动静,邻居们报了警。在大家的帮助下,王洋被送到了医院,经鉴定全身15%被烧伤。
事件后续
不久后,西宁市公安局城中分局对王洋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王洋如实讲述了经过。随后,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提请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以王洋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邻居们说,王洋是个特别懂礼貌的孩子,小区很多人都喜欢他。在同一小区生活多年的邻居,对王洋因自杀而导致天然气爆炸的事感到很意外。
“我因为一时冲动犯下了这样的大错,深感悔恨,我一定会改过自新,好好做人。我出事之后得到那么多人的关爱,很感谢大家。”8月6日,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王洋的案子,王洋详细陈述了自己的犯罪经过,并表达了深深的悔意。
王洋的邻居们也集体写了一份请愿书,他们认为王洋的行为没有给大家造成实质性伤害,希望法庭能予以宽大处理。
法院审理认为,王洋以让天然气爆炸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虽然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王洋在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向办案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全案案情,判处王洋有期徒刑3年。
编辑/孙政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