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来,受益于国家特殊政策和持续投入,西藏的医疗卫生条件不断提高,同时医疗保障逐步完善,目前形成了以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基础、大病保险为补充、医疗救助为托底的多层次体系,各族人民健康得到了有效保障。
出生于1940年的土登坚参,曾是封建农奴制社会的一名农奴,幼年目睹着父母被疾病折磨去世,而自己却无能为力……这样因疾病产生的生死别离场景,在旧西藏并不少见。和平解放前,西藏只有3所设备简陋、规模很小的官办医疗机构,从医人员不足百名。与此同时,天花、霍乱、猩红热、破伤风等疾病时常流行,严重危害人们的生命,占人口95%的广大农奴,生病很难得到医治。
“在旧西藏最怕生病,那时候穷人看不起病。”土登坚参感慨道,“现在国家政策好,老百姓看病有报销,基本不花钱。如果不是生活在新社会,我不可能活到81岁。”
免费医疗是国家对西藏农牧民和城镇居民实行的特殊医疗政策。1993年,西藏明确了免费医疗的定义、对象和范围,同时设立了免费医疗专项资金,这对农牧民和城镇居民防病治病发挥了显著作用。2020年,西藏正式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年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585元,城乡居民年度医疗费最高报销额度达14万元。
由于妻子患有心脏病,日喀则市江孜县日朗乡措堆村村民普琼一家每月医药费支出近2000元,他说:“如果没有国家的医疗报销,我们全家就返贫了。现在每个季度可以去报销一次,减轻了全家的负担。”
脱贫攻坚开展以来,西藏还按照病情实行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的措施,对5000余名大病患者进行专项救治,让4万多名慢病患者接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近2000名重病患者得到了兜底保障。在健康扶贫精准救治下,西藏全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6.33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了全数清零。
目前,西藏医疗卫生网遍布城乡,乡乡有卫生院、村村有卫生室,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达1642家,每千人卫生技术人员5.89人。国家组织实施的医疗人才“组团式”援藏,使各族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高水平的医疗服务。如今,西藏孕产妇死亡率由解放初期的5000/10万降至48/10万,婴幼儿死亡率降从430‰降至7.6‰,人均寿命比解放初期翻了一番,达到71.1岁。
文/记者 李键
编辑/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