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了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市监委专项工作报告。市监委主任陈雍代表市监委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专项工作报告。报告提到,2015年以来,全市从16个国家和地区共追回外逃人员189人,包括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102人,追回赃款1.4亿元。
报告指出,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市委加强领导、指导,市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作用,市监委依法履行组织协调职责,推动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2015年以来,全市从16个国家和地区共追回外逃人员189人,包括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102人,7名“百名红通人员”已有蒋雷等5人归案,涉嫌职务犯罪的12名“红通人员”已有叶丽宁等9人归案,追回赃款1.4亿元;其中,市监委成立以来,共追回外逃人员132人,包括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65人、“百名红通人员”2人、“红通人员”7人,追回赃款1.35亿元;全市追回“百名红通人员”“红通人员”人数在全国名列前茅,多年实现外逃人员“零增长”。外逃人员存量大幅削减、增量得到有效遏制,有力扭转了“一贪就跑、一跑就了”的局面。
报告指出,当前,全市追逃防逃追赃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对监察机关依法履行相关职责提出更高要求。全市监察机关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胸怀“两个大局”,发扬斗争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健全追逃追赃体制机制;自觉接受市人大监督,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不断提升追逃追赃法治化水平;坚持追逃防逃追赃一体推进,集中力量开展个案攻坚,深化“追防一体化”机制建设,将防逃工作贯穿于案件调查全过程,推动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积极探索创新,聚焦外逃人员集中的重点国家,加强个案磋商,深入开展反腐败国际执法合作;不断加强监察机关自身建设,锻造一支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追逃追赃专业队伍,推动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取得更大成果,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泽伟
编辑/崔毅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