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现场|网恋妙龄少女秒变“抠脚大汉” 四男子组团网络诈骗被判刑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0-06-23 18:40

2019年,单身男子小顾通过网络恋上了一位自称“黄雯”的妙龄少女,恋爱过程中女友多次以治病或是前来探望自己为由索要财物,感觉被骗后小顾选择了报警,但让他没想到的是,网络的对面竟是四名“抠脚大汉”。

6月23日上午,江苏省南通市开发区人民法院通过网络公开审理此案,并依法当庭宣判,四名被告人分别获刑三年至三年八个月。

庭审中,针对辩护律师的询问,叶某说到,自己本来是一位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厨师,只是眼看着父母均已年迈,为了减轻家庭负担,他才想出了通过网恋进行诈骗的办法。随即,叶某找上了黄某、黄某煌、俞某,四人商议以虚拟的女性身份进行网络诈骗。

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六七月份,叶某等四人分别出资八千元,总计三万两千元,用于购买作案使用的微信号、手机、电脑、手机卡等设备以及租房,不仅分工明确,叶某还为诈骗活动设计了人物剧本。

剧本中,女孩被塑造成一个家中有爷爷奶奶需要照料的孤儿,收入微薄但因为被查出得了急性胃穿孔,不得已找上受害人借钱动手术。

2019年8月至10月间,四人对这一剧本多次改编,假借交友恋爱为名,以虚构的“田佳佳”、“林雅萍”、“刘兰”、“黄雯”、“王晶晶”等女性身份对八名受害人实施了诈骗,共计获得人民币近九万元。

公诉机关提出,由于四人均主动参与犯罪属于共同主犯,且金额超过3万元,数额巨大,情节严重,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黄某某主动投案自首,剩余三人在侦查中也主动坦白,认罪认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有关规定,可以依法从轻处罚。

考虑到四人的动机和实施的行为存在差异,公诉人建议对四人处以三年8个月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别处罚金两万元。

庭审中,黄某煌的辩护人表示,由于其参与的仅是收钱和分赃环节,并未实施直接的诈骗活动,且一贯表现良好,无前科,犯罪后又从事正当工作,社会危害性轻,家中还有两个不到五岁的孩子和身患重病的父母,希望法院能够从轻处罚。期间,黄某煌一度当场落泪,其余三人也表达了对自己犯罪行为感到十分后悔。

在最后的陈述环节中,叶某拿出准备好的纸条,一字一句地读着,“进入看守所半年多了,我几乎每天都在反思自己不该做违法的事,希望法官对我从轻审判,让我早日回到家人身边,回到社会,多做一些对社会有益的事。”

由于四人实施的犯罪行为有预谋且多次、反复,社会危害性较重,本应依法从重处罚,但鉴于四人认罪态度诚恳,有自首和坦白情节,法院最终决定判处叶某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黄某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黄某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俞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个人罚金每人两万元。针对这一判决,四人均当庭表示清楚且无异议。

实习生 蒋敏玉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赵加琪
编辑/叶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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