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
教育部发布《信息技术产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管理规定》
新华视点 2023-01-16 20:17

记者16日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日前发布《信息技术产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管理规定》,要求信息技术产品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当符合国家颁布的语言文字规范标准。

规定指出,数字和网络出版物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当符合汉语拼音、普通话语音、规范汉字、现代汉语词形、标点符号和数字用法等语言文字规范标准。需要使用汉语方言、繁体字、异体字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相关规定。

根据规定,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负责对现代汉语语文工具书类数字和网络出版物进行监督检查。地方各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除教材和现代汉语语文工具书之外的其他数字和网络出版物进行监督检查。

规定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编辑/谭卫平

相关阅读
引导青少年规范使用语言文字
中国教育报 2024-05-11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表彰大会召开
光明日报 2023-05-11
中国语言文字数字博物馆正式开馆上线
​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3-03-28
教育部:面向老年人的信息技术产品应具备无障碍功能
北京日报客户端 2023-01-16
首部规范信息技术产品语言文字规章颁布,3月1日起正式施行
央视新闻 2023-01-16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