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5月28日,北京西城区公安分局、区人民检察院、区人民法院携手打造的“西城守未联盟”正式宣告成立,整合公检法司法资源、健全协作机制、创新普法宣传,构建“预防—保护—教育—矫治”全链条工作机制,共筑未成年人保护屏障。同时,联盟发布十大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为孩子、家庭、学校、社会送上“法治成长指南”。
5月28日下午,北京西城公检法机关携手宣告“西城守未联盟”扬帆启航。该联盟将整合公安侦查、检察监督、法院审判的职能优势,创新普法模式,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构筑专业性、立体化司法防线。同时,联盟通过发布西城区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围绕涉未高发案件、未成年人特殊法律制度、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热点问题,为孩子、家庭、学校、社会送上“法治成长指南”。
在一起典型案例中,17岁女孩小李(化姓)患病住院期间,小陈(化姓)趁其虚弱无力反抗时对其实施猥亵。案发后,小陈因强制猥亵罪获刑一年九个月。
西城检察院在办理该案时,关注的不止是案件,更是案件中的人。针对小李罹患罕见病,家庭无法承担巨额医疗费用的情况,西城检察院迅速启动“小额爱心救助+国家司法救助”双轨救助程序;针对小李受疾病和侵害双重打击,又患上抑郁症的情况,西城检察院第一时间联合专业司法社工成立帮扶小组,持续疏导修复小李心理创伤,帮其重拾生活信心。同时,帮扶小组对小李的母亲也开展了家庭教育指导,帮其消除“病耻感”,疏解其高度焦虑的情绪,从而帮助小李重建支持性家庭生活环境。
该案例显示,在依法严惩侵犯未成年人犯罪的同时,司法机关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以系统思维构筑保护网,通过经济救助、心理干预、家庭教育指导等举措,构建“法律-经济-心理-家庭-社会”综合救助机制。
在一起涉及抚养费纠纷的典型案例中,少女郭某幼年时父母离异,她随爷爷奶奶一起生活,母亲从此消失在她的世界中。父亲对她寄予厚望,给她报了大量的补习班,让她必须给妹妹做出榜样。为达到父亲的要求,郭某逼迫自己努力学习,但成绩却越来越差,频繁与老师、同学发生冲突,甚至出现自残和自杀的行为。
郭某父亲对前妻很不满,一纸诉状将其诉至法院,要求支付抚养费和高昂的辅导班费用。卷宗中,郭某小臂上有几十道伤痕的照片引起了法官的注意——这不是一起简单的抚养费纠纷,孩子的表现可能跟每一位家庭成员都有关系。
得知郭某已确诊抑郁症后,征得孩子和父母同意,法官积极启动心理疏导机制。首次心理疏导后,法官和心理老师都意识到,若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结合家庭教育,对所有家庭成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在进行了三轮、七次、长达十多个小时的心理疏导和家庭教育指导后,所有家庭成员均打开心扉,表示要帮助郭某走出困境。该案最终也在法官的主持下调解结案。经回访,郭某学习成绩向好,和母亲保持日常联系,脸上也重新有了笑容。
除了通过经济救助、心理干预、家庭教育指导、社会关护等举措保护、教育未成年人,公检法机关对未成年人的保护防线贯彻“预防—保护—教育—矫治”各个环节。
在预防方面,未成年人入住酒店时,公安部对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提出了“五必须”:必须查验身份并登记、必须询问监护人联系方式并记录、必须核查同住人员身份关系、必须加强安全巡查与访客管理、必须报告可疑情况并采取保护措施。在一起典型案例中,今年1月,男子王某以介绍工作为由将16岁女孩小刘约至北京西城区某饭店,并多次要求其饮酒。次日凌晨,王某趁小刘醉酒将其搂抱至某酒店前台欲开房,酒店工作人员察觉异常后拒绝为小刘办理入住并向公安机关报告。最终,王某因猥亵被西城警方行政拘留14日。
而在保护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所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或个人,在发现未成年人疑似受到侵害或面临危险情形时,应当及时报告,并明确“报告免责,不报告追责”。在矫治方面,北京公安部门联合共青团、民政部门制定《未成年人训诫帮教救助工作规范》,实现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的有效衔接。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戴幼卿
编辑/张丽
校对/房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