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网络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手段多样 北京法院发《指引》帮“护苗”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5-05-28 15:00

5月28日,北京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e’起护苗·守护成长”北京市未成年人网络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会上,北京高院介绍了北京市未成年人网络司法保护工作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事例,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关于促进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家庭教育的指引》,内设23项具体建议。北京青年报记者在会上了解到,当前利用网络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手段多样,有的被告人在网络上以交友、选拔童星为“幌子”,将未成年人约至线下实施侵害;有的以谈恋爱、检查身体为由诱骗未成年人拍摄隐私照片、视频……

利用网络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手段多样 北京法院对此类犯罪坚持“零容忍”态度

“资料显示,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已经突破1.96亿,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已达97.3%。但由于缺乏足够的网络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与未成年人网络行为相关的案件多发。”会上,北京高院副院长任雪峰介绍涉未成年人网络权益保护案件特点。

相关案件中,利用网络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手段多样。有的被告人在网络上以交友、选拔童星为“幌子”,将未成年人约至线下实施侵害;有的以谈恋爱、检查身体为由诱骗未成年人拍摄隐私照片、视频;有的以游戏代练、账号充值为诱饵,引诱未成年人转账汇款。此外,一些未成年人网络安全意识薄弱、风险识别能力不足,容易受不法分子的蛊惑误入歧途,利用网络实施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

此外,涉未成年人网络权益民事纠纷数量逐年增长,案件类型多样。案件中既有因游戏充值、直播打赏等引发的财产权益纠纷,也有因个人信息泄露、网络欺凌等引发的人格权益纠纷,还有因未成年人进行网络创作引发的知识产权权益纠纷,虚拟财产保护、网络数据安全、平台算法推荐责任等新类型法律问题也交织其中。

“涉未成年人充值打赏类案件呈批量化趋势。”任雪峰说,由未成年人网络游戏充值、直播打赏行为引发的纠纷数量持续增长,涉案争议标的金额最高达300余万元,远超未成年人日常合理消费水平。此类案件多发生在家长未能有效履行监护职责、网络平台身份识别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凸显了强化家庭监护责任、完善平台技术保护措施的重要性。

任雪峰表示,面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迫切和现实需要,北京法院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严惩利用网络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财产权益的犯罪行为,依法全面保障未成年人网络权益。对知晓网络用户侵害未成年人隐私权、名誉权,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网络平台,依法判令其与侵权用户承担连带责任;对未成年人向微信好友发送造谣受害人的不雅视频、在朋友圈喊话好友围观的行为认定构成侵权,依法判决侵权人向受害人赔礼道歉;在未成年人游戏大额充值等案件中综合考量网络平台和监护人的过错程度,公平合理判定各方责任,力促实现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网络空间秩序和平台经营发展的良性互动。

未成年人充值阅读不健康漫画 法院认定平台提供内容违背公序良俗应退款

“作为互联网的‘原住民’,未成年人接触网络的年龄越来越低,触网载体的多样性、不良信息的诱导性、未成年人的易受影响性,给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带来全新挑战。”会上,未审庭庭长李洛云介绍了10起未成年人网络司法保护的典型案例。

据介绍,北京法院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以裁判树立数字时代未成年人的保护规则,推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机制优化完善。

典型案例中,有一起张小某诉某游戏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法院明确未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实名认证机制的某游戏公司承担责任,有力督促网络游戏运营主体充分履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法定义务。在刘小某诉某网络科技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中,法院以网络文化产品内容不健康、违背公序良俗为由,认定网络服务合同无效,引导网络服务提供者为未成年人的成长营造文明、健康、清朗的网络空间。

“北京法院始终坚持对涉案未成年人的特殊优先保护,并教育引导未成年人科学文明上网,防止其遭受网络不法侵害或者实施网络不法行为。”李洛云表示,在周小某诉汪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中,针对刚满18周岁的被告汪某曝光未成年原告周小某个人信息的行为,法院释法说理,使汪某深刻认识到自己公开他人的个人信息行为违法,从而主动删除侵权内容,向周小某当庭出具书面道歉信并给予赔偿。同时针对周小某存在的网络言行失范及其父母教育监管缺失的问题,法院针对性地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督促周小某的父母加强对周小某网络素养方面的培育和引导,及时批评教育、制止周小某的网络失范行为。在王小某诉李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中,针对被告李某擅自在互联网发布包含未成年原告王小某肖像的采访视频的行为,法院认定李某的行为侵害了王小某的肖像权,判令李某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王小某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引导社会公众强化对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将“爱幼”这一传统美德切实转化为日常生活实践。

李洛云介绍,北京法院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最大限度地挽救网络犯罪的未成年被告人。在徐小某诈骗案中,针对未成年被告人徐小某利用网络游戏诈骗未成年受害人的犯罪行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徐小某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根据徐小某性格特点和犯罪行为等实际情况,法院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庭教育,让徐小某深刻认识到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引导徐小某自觉提升法律意识及网络安全意识,防止此类案件再次发生。

北京互联网法院向社会发布《指引》 提出23项具体建议帮“护苗”

2021年,北京互联网法院挂牌全国首个互联网少年法庭,至今已审理1200余件涉网未成年人案件。

北京互联网法院院长姜颖会上透露,近三年来,北京互联网法院共审结涉未成年人游戏充值和直播打赏案件近七百件,单案最高标的额为310万元,平均标的额为8万余元。此类案件呈现出消费主体低龄化、消费金额大额化等趋势。

北京互联网法院在实际工作中发现,部分家长对未成年人用网风险认识不足,对未成年人不良用网行为未加以及时引导和干预,网络素养和法治意识亟待提升。

会上,根据法律法规关于家长履行监护职责方面的相关规定,结合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需要和网络空间的规律和特点,北京互联网法院向社会发布了《关于促进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家庭教育的指引》。从防范不良信息影响到应对网络欺凌,从预防网络沉迷到处理非理性消费,《指引》提出了23项具体建议,例如建立家庭网络使用“公约”、设置未成年人模式、完善电子证据保存等,全方位构建家庭教育防护网。

针对家长普遍反映的“不会管”难题,提出可落地的解决方案,如通过隐私保护措施筑牢社交安全屏障;在支付场景下谨慎使用免密支付、定期核查消费记录;在遭遇网络欺凌时开启“一键防护功能”等。

据悉,《指引》全文将在北京互联网法院“首互未来”家庭教育指导平台向社会公众提供,法院还将通过“首互未来·e堂课”“法院开放日”等活动,向家长发放《指引》手册。

此外,北京法院注重预防为先、教育为本,围绕提升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教育活动。北京高院打造“京法护‘未’来”法治宣传品牌,涵盖全市中、基层法院“首互未来”“法融青春”“律荫小筑”等19个子品牌,将个人信息保护、网络诈骗、网络欺凌等未成年人容易触碰的网络风险问题纳入普法重点,引导青少年树牢网络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提升网络素养。门头沟法院启用北京市首个智能交互AI数字人“小安同学”,根据青少年语音提问提供准确翔实、通俗易懂、针对性强的答复,为未成年人提供全天候线上智能法治安全教育,并通过系统归纳青少年关注的法律问题,开展定制化的普法课程,有力提升法治宣传的精准性、实效性。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浩雄
编辑/李涛
校对/葛冬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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