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成为“国际湿地城市”最多的国家
新华网 2022-11-04 07:21

长江之滨武汉、国际会议之都日内瓦,《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3日在两地举行跨国连线新闻发布会。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际司副司长胡元辉介绍说,此次大会期间,《湿地公约》秘书处将向25个新晋“国际湿地城市”颁发证书,届时全世界43个“国际湿地城市”中,中国占据13个,数量居各国第一。

“这是城市湿地生态保护的最高成就。”他说。此次,中国合肥、济宁、重庆梁平、南昌、盘锦、武汉、盐城被列为第二批“国际湿地城市”。2018年,哈尔滨、海口、银川、常德、常熟、东营是首批获此殊荣的中国城市。

《湿地公约》是致力于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和合理利用的政府间协定,首次于1971年2月在伊朗拉姆萨尔签署。目前,缔约方已发展到172个。由公约认证的“国际湿地城市”让更多地方采取更加积极的行动保护生态、实现可持续发展。

中国政府1992年加入《湿地公约》,积极履行公约义务。特别是近10年来,中国秉持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理念,大力保护修复湿地生态和水环境,充分展现负责任生态大国形象。

国家林草局最新调查结果显示,2012年至今,中国新增和修复湿地80余万公顷,目前拥有国际重要湿地64处、国家重要湿地29处、省级重要湿地1021处。

今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正式施行。党的二十大报告更是释放了鲜明信号:加强湿地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题中之义,更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中国的情况令人振奋。”《湿地公约》秘书长穆松达·蒙巴在瑞士格朗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当其他缔约方看到这种引领作用时就会明白,湿地保护有利应对气候变化,也有利生物多样性保护。

本次大会将于11月5日至13日在武汉设置主会场。这是大会首次在中国举办。《湿地公约》科技委员会主席、北京林业大学教授雷光春等专家表示,这体现国际社会对中国生态文明理念的肯定,中国深度参与《湿地公约》事务和国际规则制定,为全球湿地保护修复贡献中国经验和中国方案。

清晨的武汉沉湖国际重要湿地,数以万计的冬候鸟在晨露弥漫的水草间觅食。监测员冯江说:“10年来,沉湖鸟类从160多种增至277种。希望下一个10年,沉湖为国际湿地城市与全球湿地保护提供更多的科研依据。”

文/李鹏翔 陈俊侠 喻珮 刘曲 吴植

供图/视觉中国

编辑/倪家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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