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深夜盗采公园绿植,绿植栽了,人也“栽”了
南方法治报 2021-11-12 20:40

“喂,110吗?这里有人在偷朱蕉,我准备上前制止,他就跑了。”

10月24日4时许,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新湖派出所接到一名物业工作人员报警称,当晚其在新湖街道新羌社区附近的公园内巡查时发现,园内刚种下不久的一种叫“朱蕉”的植物被人盗走,损失近3000元。

接报后,新湖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展开调查。通过调取周边监控发现,当天2时许,一辆黑色小汽车曾停在新羌社区一公园附近,2名男子拿着一个空的蛇皮袋从车上下来后分头进入公园内。约30分钟后,两名男子从公园内走出来,将鼓鼓的蛇皮袋装车后离开。

在掌握相关线索后,民警经过深入调查,迅速锁定嫌疑人刘某(男,40岁)、肖某(男,39岁),于10月29日12时许在东莞市横沥镇将2名嫌疑人抓获。

为节省经营成本,花木场经营者变身“采花大盗”

经审讯,刘某、肖某均对其涉嫌盗窃的事实供认不讳。据调查,刘某、肖某两人合伙在东莞市横沥镇经营一家花木场。不久前,刘某来深圳游玩途径新羌社区一公园时,发现公园内种植着大量的朱蕉,心生贪念,便与肖某商定实施盗窃。10月19日凌晨,两人驾驶着小汽车来到公园,趁着夜色,将朱蕉剪下后装进事先备好的蛇皮袋里,扬长而去,随后,将盗窃的朱蕉带回自己的花木场种植,打算等朱蕉长大一点就转卖出去。第一次盗窃成功得手后,尝到甜头的二人竟然偷上瘾,于10月24日凌晨再次作案。谁料,就被民警找上了门。

据统计,两人共盗窃朱蕉1000余株。目前,刘某、肖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光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编辑/孙政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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