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引领行业发展 立法固化改革成果——律师法修正草案公布,几大亮点值得关注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6-06-28 16:48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修正草案)》于6月26日起在中国人大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前,23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律师法修正草案。

修正草案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坚持保障和规范律师执业权利并重,完善了现行律师制度,受到公众特别是律师群体广泛关注。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修正草案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将实践证明可行的改革试点成果上升为法律规定,通过立法回应时代之需,为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供法治保障。

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法治化

修正草案规定,律师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明确律师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要求律师事务所按照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设立党的组织,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有专家表示,此次律师法修改的最大亮点就是将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写入律师法,将“两拥护”明确为律师从业基本条件。据了解,在多部现行律师管理规章和律师协会章程、自律规范中,都已经对坚持党的领导和“两拥护”从业基本要求作了规定。此次修法进一步将其上升为法律制度,对行业高质量发展和高素质律师队伍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

北京市海淀区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郑志文表示,此次修法举旗定向,将党的领导铸入律师制度内核,对“两拥护”从业要求和律师事务所党的建设作出规定,是把党领导律师工作的实践经验制度化、法治化的体现,也是夯实行业发展根基的治本之举。

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朱网祥表示,修正草案牢牢锚定律师队伍的政治属性,把“两拥护”上升为律师执业法定准则,把长期实践中行之有效的行业党建和治理经验上升为法律,为建设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律师队伍夯实了法治根基。

修正草案提请审议时值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之际,江苏省扬州市律师行业党委正组织党员律师在河南安阳开展红色教育学习活动。活动邀请林州市委党校专家为全体参训学员讲授了红旗渠精神及其时代价值,并组织学员到红旗渠纪念馆进行了瞻仰。大家纷纷表示,通过学习更加深刻领会了中国共产党人的伟大精神谱系,将坚持党建引领,传承红色基因,把“两拥护”从业基本要求落到执业过程中,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律师为人民”的宗旨。

“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先后指出,“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

此次修正草案明确,国家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这是在法律层面对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作出制度性安排。

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始于2017年。近年来,我国持续稳步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对因经济困难等原因未自行聘请律师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指派法律援助律师,刑事案件律师辩护率大幅提高,提升了我国人权司法保障水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也对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作出进一步部署。

此次修正草案规定国家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使政策进一步上升为法律制度。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全国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顾永忠表示:“我们有理由相信,有国家法律的顶层设计,有各级政法机关的通力合作,有广大律师的积极参与,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一定能从‘推进’走向‘全面实现’。”

值得注意的是,律师法修正草案明确提出,鼓励和支持律师事务所、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

专家表示,公益法律服务是要保障人民群众特别是那些处于弱势状态的人群能够及时获得专业的法律服务。从立法高度明确国家对公益法律服务事业的立场和方向,有利于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进一步保障和规范律师执业

如何更好地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与规范执业行为,这受到律师行业的广泛关注。

修正草案明确,健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制度,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其中,修正草案将相关政法部门保障律师权利的制度规范上升为法律规定,明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和有关单位应当健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制度,在职责范围内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进一步提升了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水平。

与此同时,修正草案还规定,律师应当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

专家表示,律师除了对当事人负责、对法律负责、对国家负责之外,还应履行社会责任,应当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做行业清风正气的守护者。

为了全面规范律师队伍发展,修正草案还对离任公职人员从事律师职业作出相关规定。草案明确,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部门等单位工作人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后,从事律师职业或者在律师事务所工作的,应当遵守公务员管理的有关规定。

这是从法律层面进一步明确了相关政策如何有效衔接,对于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大局

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应对外部风险挑战的当务之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加强涉外法治建设。

随着我国不断深化改革开放,近年来涉外法律服务业快速发展,涉外律师发展到1.2万人,我国律师事务所在37个国家和地区设立207家分支机构。这不仅能为我国企业“走出去”提供法律支撑,有效防范化解海外法律风险,还助力我国深度参与全球治理与国际规则制定,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法治秩序。

修正草案新增条款规定,国家积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加强涉外律师人才培养,支持律师事务所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鼓励律师行业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服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

专家表示,将发展涉外法律服务写入律师法,通过立法将党中央决策部署转化为法律制度,标志着我国涉外法治建设迈入制度化发展新阶段。

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试点上升为法律制度

在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上,与律师法修正草案一同提起审议的还有《国务院关于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开展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0年、202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通过授权试点决定和延长授权试点期限的决定,授权国务院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开展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试点工作。至今,640余名港澳律师取得了律师执业证书(粤港澳大湾区),试点政策将于今年10月4日届满。

此次将改革试点经验写入律师法,不仅为港澳律师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提供了全新的历史机遇,还有利于港澳律师充分发挥通晓普通法、熟悉国际规则的专业优势,更好发挥在涉外法治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高语阳
编辑/马晓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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