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是“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当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依法惩治家庭暴力犯罪 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新闻发布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全国妇联副主席葛晓燕说,家暴案件发生在群众身边,不仅涉及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民生、连接着民心,检察机关坚持全面履职、一体履职,做实家暴受害者权益保护。
一是“四大检察”并进,增强法律监督合力。
依托刑事案件办理,实现线索内部共享,以检察一体履职、综合履职推动被害者权益保护。积极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切实解决家暴被害人“不会诉、不敢诉、不善诉”的难题。积极履行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动构建全方位妇女权益司法保护体系。重点围绕“人身安全保护令”“强制报告”等制度的落实开展监督,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
二是做实联动关爱救助,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抓前端”,确保求助“有门”。2023年底,最高检与全国妇联部署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置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专用接待窗口,在12309中国检察网开设“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专区”,对接收的线索优先受理、优先移送、快速办理。
“抓末端”,确保生存“有靠”。结合家暴受害者以女性居多的特点,将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拐卖等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妇女等五类人员作为司法救助的重点关注人员,不断深化最高检与全国妇联联合开展的“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以司法救助传递民生温度,厚植为民情怀。
三是推进类案治理升级,充分发挥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的作用。
深入挖掘家暴犯罪案件背后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和漏洞,提出切实可行的检察建议。如,江苏省淮安市检察机关针对家暴案件警情处置不规范问题发出检察建议,推动与公安、妇联等11家单位联合开展“有家无暴”专项行动。经过一年时间,辖区内家暴警情行政案件受案数同比上升14%,告诫率提升3.5倍,制发告诫书后反复家暴次数明显降低,无新增恶性家暴案件,取得了良好成效。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周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