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宗非法处置进境粮食妨害动植物检疫罪案宣判 3名单位责任人员获刑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11-01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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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海关发布11月1日消息,近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深圳海关缉私局立案侦办的深圳某饲料有限公司非法倒卖未经检疫处理的进境粮食,妨害动植物检疫罪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判处该公司罚金人民币40万元,判处3名单位责任人员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均并处罚金10万元。这是全国首宗非法处置进境粮食妨害动植物检疫罪案,也是自199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以来第一例进出境动植物产品涉罪刑事案件。

2021年11月,深圳海关所属西沥海关关员在稽核查作业中发现,涉案公司进境粮食入账数量、入仓实物、放行条等数据不一致,存在伪造“阴阳”单证、非法倒卖未经检疫处理进境粮食的嫌疑。为查清粮食去向,深圳海关迅速成立专案组,启动“稽侦联动”模式,从数万条车辆信息中抽丝剥茧,并前往上下游交易方、进境港口实地取证,固定证据链条。

经查,该公司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明知其进口的高粱、大麦等粮食被检出多种检疫性有害生物的情况下,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进出境粮食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而是伪造生产加工记录、核销资料,直接将进境粮食倒卖给第三方企业。

据介绍,涉案粮食未经检疫处理,长途运输过程中如造成撒漏,会产生检疫性有害生物扩散风险,一旦定殖传播,将严重影响我国农业生产,直接危害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经专家组认定,涉案企业行为“有引起重大植物疫情危险”。

2022年6月,深圳海关在深圳、佛山等6地同步开展查缉抓捕行动。2022年8月,深圳海关缉私局以妨害动植物检疫罪将此案移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22年11月,检察机关综合考虑涉案粮食数量、途径范围、风险危害等因素,认定此案属于刑法规定的“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情形,依法对此案提起公诉。2023年2月14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该案。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
编辑/朱葳
校对/李建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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