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禁止垂钓,请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执法人员说。7月2日晚,西安4家单位对黑河水源一级保护区违法垂钓行为开展夜间联合执法,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开出我市违法垂钓首张个人违法行为适用简易程序罚单。
执法人员现场整治违法垂钓行为
2日19时30分,天色渐暗,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市黑河水源地环境保护管理总站、市公安局黑河分局、市水务集团的工作人员一行15人,在黑河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开展联合执法,沿路不时有“禁止垂钓”的警示及宣传牌。
“大家打好手电筒,注意脚下的路。”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二大队水源地执法中队中队长胡小利提醒说。约10分钟,执法人员拐进林间一条被踩出的小道,没走几步,看到一处围网被人剪破,敞开着。
钻过围网,执法人员行走一会儿,看到现场有5名违法垂钓男子正在钓鱼,询问得知,他们中有在附近居住的,也有专程从外地驱车来此钓鱼的。
执法人员责令他们立即停止垂钓行为,当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开出违法垂钓个人违法行为适用简易程序罚单,每人缴纳罚款200元,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普及了相关法律法规和禁渔知识。
5名违法垂钓男子离开前,均表示认识到了错误行为,以后保证不再进行违规垂钓。返回时,执法人员将围网恢复原状。
简化执法程序 有效解决执法慢执法难问题
记者了解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个人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或者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然而,按照环境行政处罚一般程序,从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到进行立案调查、执法取证、文书制作、处罚告知,再到作出处罚决定,流程需要3个月左右的时间。
“以往针对个人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很难当场下达责令整改要求或进行立案处罚,只能费尽唇舌劝上半天,收效不大。”胡小利说。
对此,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通过法务咨询、协调财政部门等多方面努力,将执法程序简易化,有效解决了执法慢、执法难的问题。
“天眼”实时监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据了解,为更好地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进行实时监管,目前,西安市水务集团在黑河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安装了120个高清监控摄像头。
这些“天眼”与监控平台联网,通过可视化手段,实时不间断监控水源保护区动态情况,当发现有人实施钓鱼、游泳等行为时,工作人员会采取人工喊话的方式进行劝离。同时西安市公安局黑河分局落实派出所主防“1551”工作模式和“五三一”工作机制,对阻碍公务执行的行为或者侮辱、殴打执法人员的行为,进行依法处理,全力保障黑河水源地的安全。
一泓清水润古城,万顷碧波护民生。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将会同公安、水务等水源地保护职能部门协力做好巡查、联动、执法工作,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继续依法实施简易处罚程序,提高行政执法和管理效率,为古城人民护好“生命线”。
文/高乐
编辑/倪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