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至已至,气温逐日攀升,劳动者的“高温权益”话题也随之“热”了起来。实践中,有的用人单位对高温作业劳动者依法享有的高温津贴进行“冷处理”,不发放,或用清凉饮品、西瓜、防暑药物等防暑降温“福利”代替。(6月27日《工人日报》)
高温劳动保护长期以来都存在一些问题,不少高温下劳动的劳动者仍没能得到有力的“高温保护”。最为常见的就是高温津贴的发放存在落实难问题。比如高温津贴发放打折扣,不发放或以防暑降温“福利”代替。高温津贴属于国家明文规定的津补贴项目,而防暑降温费属于企业福利,以防暑降温“福利”代替高温津贴显然不妥。
另外,高温津贴发放还存在“冷热不均”的现象,如在国企,高温津贴的落实情况就普遍较好,大型民营企业相对则差一些,最差的就是建筑行业,因为临时性和季节性用工问题,高温津贴落实起来就更困难。而像快递员、外卖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是否属于高温津贴发放对象,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再者,全国各地高温津贴标准不一。虽然近两年,陆续有省份上调津贴标准,但一些上调津贴标准的地区,上调幅度较小,而且仍有一些地区的津贴标准已多年未涨。
高温津贴难以得到有力保障,让劳动者的权益受到严重威胁,劳动者难以得到应有的“高温保护”,生命健康还可能受到危害。高温津贴落地不能再“跑偏”,高温天气劳动者权益不能再成了“烫手山芋”。
对此,要能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让高温津贴能够与工资挂钩,这样才能增加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如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则视为克扣劳资者工资的违法行为予以惩治等。另外,相关部门也要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管与监督,切实解决高温津贴落实难问题。还有必要将劳动基准的适用范畴扩大,让灵活就业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都能纳入高温津贴发放之列等等。
另一方面,要能全面落实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按照相关规定,在室外温度达到一定温度时,用人单位还要停止露天作业。要落实好高温天气劳动保护,需要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力度,要下到一线、深入一线,切实解决好劳动者面临的问题。
保障“高温权益”要先织好制度“防晒服”,要用法律为高温天气劳动者权益“撑腰”。徒法不足以自行,还要能加强落实,在落实过程中,要有温度和力度,让高温津贴能够“贴地落实”。高温劳动保护不能一成不变、固步自封,而要与时俱进、“因时而变”。要保护好高温下的劳动者,需要全力通堵点、破难点、清痛点,让高温劳动保护落到实处,成为劳动者切实拥有的权益。
文/戴先任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