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关于吉林森林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解散的批复》,同意解散吉林森林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森工财务公司”)。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要求,接此批复文件后,该公司应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及时将金融许可证缴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
据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记者不完全统计,2023年全年,监管部门已批复11家财务公司解散、破产、吸收合并。
与森工集团公司合并重整
天眼查官网信息显示,森工财务公司成立于2002年8月,共有13家股东。其中,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4亿元,持有该公司48%的股份,为第一大股东。
2023年12月4日,其第二大股东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和参股公司合并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表示,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批准变更吉林森林工业集团(简称“森工集团公司”)和森工财务公司合并重整计划。
2020年12月,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员法院裁定,森工集团公司与森工财务公司系关联企业。若单独重整,将使得部分债权人因不当关联关系获得较高债权清偿比率,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公平清偿利益。因此法院裁定对森工集团公司、森工财务公司实质合并重整。
此外,记者注意到,森工财务公司已被监管批准进入破产程序。在另一份与森工财务公司相关的民事裁定书中,法院查明,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1月18日作出《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吉林森林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的批复》(银保监复【2020】806号),同意森工财务公司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持续加强监管
财务公司类似于企业集团的“内部银行”,主要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6月末,我国财务公司数量为248家。据中国财务公司协会统计,截至2022年末,全行业资产规模为8.89万亿元。
财务公司在服务企业集团成员单位上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出现一些问题。近年来,监管部门持续加强对财务公司的监管,促使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2022年11月13日,原中国银保监会修订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正式实施。2023年6月2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印发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监管评级办法的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自《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颁布以来,财务公司相关风险加速出清。据记者不完全统计,2023年全年,监管部门已批复11家财务公司解散、破产、吸收合并。
2023年12月2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非银机构监管司发布文章称,将引导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发挥贴近产业优势,围绕集团主业优化金融服务,以加速资金循环、提升支付结算效率为专长,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和中小企业、先进制造业、制造业科技创新、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助力集团产业结构转型和中小微企业等重点薄弱领域发展,提供特色金融支持。
普华永道在此前发布的报告中表示,目前正是财务公司面临转型突破的历史性契机,机遇与挑战并存。能够抓住本轮突破机遇、回归助力产业本源的财务公司将在群体中脱颖而出,作为产业金融“助推器”与集团主业共同迈向高质量发展之路。(陈露)
编辑/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