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五个月的征求意见,12月19日,陕西省公布了《医疗机构内医药代表接待管理规定(试行)》,明确了院内医药代表的流程规范,其中规定,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擅自接待医药代表的,由所在单位约谈涉事工作人员及相关科室 (部门)负责人。情节严重的,由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处理。在此之前,江西、河北等地也已发布了相关文件,明确了医院对医药代表接待规范。(12月27日,人民日报客户端)
明确医疗机构如何接待医药代表,利于双方保持纯洁的关系。假如医药代表到达医院后,出现医务人员争着接待和攀谈等现象,不仅给人留下坏印象和一些猜疑,而且也给医药代表实施药品推销提供了方便。医药代表进院有流程要求,且规定只有特定的人员才能接待,就能在医药代表与医务人员之间筑起一个隔离带,药品搞带金销售等行为就难以实施。
但也要看到,“怎么接待”是互动的形式,“聊什么”是互动的内容。假如形式规范但内容不规范,两者总会找到暗通款曲的机会。比如只要医药代表动机不纯,虽然无法在院内接触到医务人员,但仍可在院外广泛接触,这又如何防范?相反,只要互动的心态端正、内容规范,哪怕形式不太规范,双方也可坦诚交流,只说业务上的事,不带私心杂念,做到不庸俗、不越界。
因此,医疗机构与医药代表既要规范“怎么接待”,更要规范“聊什么”。医药代表是连接药企和医院的桥梁,药企研制了什么新药、疗效上有何新发现、哪些变化需特别提醒医生注意等,都需要医药代表及时宣传介绍。医生和患者在药品改进等方面有何建议,用药过程中出现哪些新现象等,也需要医药代表及时到临床一线收集信息。
医药代表可聊的内容有很多,但不能聊的内容也有不少。比如打听医生开了多少药、暗示多开药可给哪些好处等,都应该明确加以禁止。只有“聊什么”得到规范,医药代表才能从过去的药品推销员,变成新药知识宣传员、药事服务引导者、疗效和副作用的观察员等。医疗系统帮助医药代表转变身份和职能,对鼓励新药研发、普及医药知识、提升诊疗质量等,都有好处。正因为医药代表在过去普遍做得不够好,帮助他们转变身份和职能才更显紧迫。
医药代表与医务人员交流的内容是否恰当、有没有违规,有时很难界定。但界定也有“金标准”,比如医药代表开展活动的动机是什么,双方互动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等,可以帮助作出判断。当医药代表进院的目的是带金销售,任何医务人员都不应该出面接待。相反,医药代表若带着单纯普及知识和了解情况等正当目的,就应得到协助。
总之,医疗机构对医药代表既没有必要“见之愁”,更不应带着私心“盼之来”。在医疗强力反腐和药品集采得以普及的背景下,医药代表行业发展正处于关键的十字路口,此时严格规范医药代表的行事方式与内容,利于将这个行业引入发展的正轨,并逐渐重塑医药代表的形象,使之从医疗的添乱者变成医疗的好帮手。
文/时本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