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信部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就用户关心的2G/3G退网相关问题进行了回复。工信部表示,2G/3G退网是移动通信网更新换代的必然选择,也是当前国际上的主要做法。但移动通信退网不是简单地“说退就退”。需要完善用户保障措施,在充分保障用户权益前提下,才能实施退网。(12月6日,《羊城晚报》)
我国已经进入5G时代,三家基础电信企业5G移动电话用户已达7.54亿户,但各家电信企业还有部分2G/3G用户。以中国联通为例,目前2G/3G网络出账用户数约占中国联通总移动用户数的5.3%。由于用户规模小,2G/3G在速率、容量、安全等方面难以满足数字化转型中许多场景的要求,退网成为必然趋势。
2021年,工信部印发的《“十四五”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就明确提出,加快2G、3G网络退网。但此后2G/3G退网引发了个别事件,比如广州某消费者今年9月投诉称,原本正常使用的手机,因电信公司关闭2G基站被限制正常使用,并被要求升级套餐,多次与电信公司沟通无果。该话题引发网络热议。
工信部此次就2G/3G退网相关问题的回复有两个重点:一,2G、3G退网是移动通信网更新换代的必然选择;二,要在完善用户保障措施、充分保障用户权益前提下,才能实施退网。这意味着,2G/3G退网需要统筹谋划、合理推进。这要求移动通信企业早谋划早告知,为用户“愿意退”“乐于退”创造条件。
其中,要求在充分保障用户权益前提下才能实施退网,这一表态值得肯定。原因是,电信企业与2G/3G用户早已形成契约关系,如果不能充分保障用户权益就会构成违约侵权。此外,电信也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如果2G/3G随意退网,会损害电信行业和企业形象。最后,2G/3G用户有不少是老年人,仓促退网不符合老龄化社会发展需要。
所以,任何一家基础电信企业都不能乱来,要杜绝在不顾消费者权益的前提下,使其毫无准备地退网。退网必须先充分保障2G/3G用户权益,包括用户对退网的知情权、换网的选择权与同意权以及应该得到的补偿权等合法权益。任何在受影响用户不知情、未同意、应获补偿而未补偿的情况下“退网”,都背离了工信部的明确要求。
几家基础电信公司在制定实施2G/3G退网计划时,既要体现国企的担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也要有契约精神,从契约角度来处理与用户的关系。由于继续使用2G/3G基站,成本高而用户少,很不划算,那么电信企业要有“算大账”的思想认识,以灵活、让利等方式,尽量满足2G/3G用户的诉求。
工信部在回复中表示,将有限的频率资源和网络资源用到5G、4G移动通信网络的发展中,有利于从整体上降低网络运营成本,提高我国的网络运营效率。这实际上就是引导电信企业认清2G/3G退网的现实意义。假设选择保留2G/3G网络,运营商就必须同时承担2G、3G、4G、5G四种网络巨大的运维成本,特别是电费。目前2G等老旧基站功耗较大,如果退网则可以省掉大量电费。除此之外,退网还有望解决站点资源不足、频谱受限、网络复杂等问题。
移动通信退网不是简单地“说退就退”,这是一个基本常识。即便2G/3G用户数量再少,其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在全面依法治国时代,包括2G/3G退网在内的很多公共事项,都应该在法治轨道内达成共识或者依法妥善解决,争取实现消费者与公共服务提供者共赢的局面。
文/丰收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