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8月2日联合发布多个公告,明确一系列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进一步为经营主体减负担、增动能。
此次发布的政策,主要是将今年底到期的优惠政策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并对部分政策优化完善。如将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年应纳税所得额范围,由不超过100万元提高为不超过200万元。新政实施后,无论对小微企业还是个体工商户,都将形成比较明显的减负效应。
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就业的主渠道,也是经济的毛细血管。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生存环境好、生存压力小、经营状况正常,就业就有保障,居民收入增长也有基础,消费就有条件。想方设法、千方百计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政策支持,是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举措,也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十分重要的一项工作。
要知道,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大多是最终消费品提供者,是直接为市场和消费者服务的。但是,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市场需求不足的矛盾是比较突出的,导致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面临一定程度的经营困难。要想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从需求端入手,激活消费,扩大需求,满足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需要。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激活消费、扩大需求是当前最为紧迫的一项任务。但是,对企业来说,也不能坐等市场需求恢复,而应主动出击,适应市场需求变化,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从而使生产与消费更加协调,运行的效率更高。在这样的情况下,就需要政策层面给予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更大力度的支持。将税费优惠政策延期,就是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最终消费品提供者的特点,鼓励企业和居民创业创新、创造新的市场需求、激活更多消费潜力。
从全球金融危机、特别是疫情发生以来的情况看,积极财政政策的力度是非常大的,特别是税收优惠政策,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作用非常明显。相当一部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税收优惠政策的支持下,走出了困境,步入了良性循环,也有一部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避免了关闭、歇业和破产。即便还没有完全渡过难关,生存压力仍比较大,但都对前景充满希望。延长税费政策优惠期,无疑会给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注入更大的信心和动力。
总结这些年来积极财政政策、特别是税费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从总体上讲,效果是比较好的、效率也是比较高的。但是,在对企业的调查了解中也发现,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落地,也还存在着一些需要改进和提高的地方,“最后一公里”还没有能够完全打通、全面畅通,特别在政策的知晓和操作方面,有的地方和部门还做得不够到位,还停留于纸面与会议,没有贯彻到每一个具体企业、每一个操作环节。因此,如何彻底打通“最后一公里”,让政策知晓率达到百分之百,让所有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都能知道如何操作,是税收优惠政策更好落实、更多发挥作用最为重要而紧迫的方面。
从专业的角度来讲,税收优惠政策的宣贯工作,应当由税务部门负责。因此,税务部门应当在纳税申报、依法征税、税务稽查、企业服务等具体工作中,有效增加税收优惠政策宣贯环节,而不要过度从税收任务完成的角度考虑,自觉不自觉地忽视税收优惠政策的宣贯落实,而是要把这些税收优惠政策全面宣贯到位、落实到位,让所有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都能享受到这些政策,从而为渡过难关、摆脱困境打下良好的基础。
当然,单靠税务部门来宣贯税收优惠政策,效果和效率也是会受到影响的。其他政府职能部门、社会组织等,也应当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特别是与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打交道比较多的部门和组织,更要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做好税收优惠政策的宣贯,做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解读,畅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的通道,协调具体政策的落实。譬如对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此外,让更多金融机构和担保单位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提供资金支持,帮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共渡难关。
文/谭浩俊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