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办7月5日就“强化药品监管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举行发布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焦红在会上答记者问表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将选择部分老年人常用的口服、外用药相关制剂,要求持有人提供简化版药品说明书,就是通常说的大字版药品说明书,鼓励企业进一步提供语音播报和盲文服务。
近年来,药品说明书字号太小的问题,备受消费者尤其是老年消费者诟病。某些药品说明书字小如蚁,密密麻麻,“一粒米能盖住4个字,一个指头能遮住40个字”。年轻人看着都费劲,更别提老年人。
作为选用药品的法定指南。《药品管理法》对于药品说明书应当注明的事项有明确规定。随着对药品安全性、有效性了解的深入,近年来药品说明书内容越来越丰富,文字量越来越多。为了节约成本,一些药企往往热衷于“微雕印刷术”,在巴掌大的纸上密密麻麻印满文字。看似内容面面俱到,实际上可读性不强,老年人即使戴上老花镜,也很难看清楚。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不断推进,老年用药群体日渐庞大。截至2022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约2.8亿人,占全国人口的比例达到19.8%。作为患者获取药品相关信息最直接的方式,药品说明书信息辨识度低不仅给中老年群体造成不便,更直接影响用药安全。同一种药品,不同药企的产品往往单位含量不一,服用片数和次数也不同。如果不能看清楚说明书,单凭老经验服药,很容易带来风险。
眼下,关于解决药品说明书看不清问题的呼声日渐高涨。此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推动药品说明书适老化改革试点工作,要求部分企业提供大字版药品说明书,这一改革正当其时,值得期待。
药品说明书适老化改革,首先要规范字号标注。此前,无论是《药品管理法》,还是《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都只笼统提到“说明书中的文字应当清晰”,对于说明书的纸张大小、字体字号等,并没有具体规定。如今,这一漏洞正在得到弥补。国家药监局近日公开征求《药品说明书适老化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等文件意见,《方案》中明确要求“药品说明书(简化版)的标题采取三号黑体加粗,正文使用四号字体”。给药品说明书的字号立个规矩,有助于提高药品说明书的可读性,方便广大老年人。
其次,要用好技术手段。2020年6月,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率先出台规定,提出在药品包装标签上印制说明书二维码。前述国家药监局《方案》,也提到了“试点中涉及的持有人应当在药品包装或者药品说明书(简化版)上印制二维码,通过扫描二维码可获得电子药品说明书(完整版)”。此外,有关部门还应指导药企进一步拓宽信息服务内涵,比如增加语音播报功能,嵌入更清晰易懂的图片、视频用药指导等,切实减少中老年患者在阅读药品说明书过程中遇到的障碍。
“家有一老,如有一宝”。解决老年人阅读说明书的困难,事关亿万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代表一个国家的温度,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内容。期待有关部门在试点的基础上,推动药品说明书适老化改革循序渐进,推广开来,让老年人用药更安全、更准确、更方便。
文/张淳艺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