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湖北黄石市场监管官方公众号发布工作动态,湖北某咨询有限公司发布的达人探店推广短视频未标识“广告”被罚款1万元,是黄石全市整治互联网广告乱象的“第一枪”。
图源:黄石市监管微信公众号
据介绍,该咨询公司是某短视频社交平台授权的服务商,在和相关商户签订互联网广告推广协议后,寻找达人为商家拍摄探店短视频,在达人社交平台账号附加购物链接后进行发布。消费者通过短视频附加链接消费后,该公司可从商家处收取一定比例的佣金作为推广费用。
按照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三款规定,通过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广告”,这条推广视频没有标识广告,构成了发布不具有可识别性广告的行为,因此执法人员依法给予该公司行政处罚。
“达人探店”模式这些年来在社交平台一直很火,网红达人们通过探店和观众分享这家店的消费体验,通过达人的推广,有消费者会被“种草”,从而前去线下门店消费体验。随着探店达人数量的增多,影响力的增大,达人探店也从最初的博主分享转变为成熟的商业营销行为,网红达人与服务经销商、商家三方合作,看起来是一条真情实感的探店感受分享,其实完全是广告,不好吃的店也能变成非吃不可的宝藏店铺,达人的“暗广”防不胜防,即便是真实分享探店感受,也容易被人质疑是不是收钱打广告。
《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的出台对短视频探店已经形成一定的规范,5月中旬,浙江台州某探店达人以消费纠纷为噱头,扮演消费者向服务员泼水爆粗口,接着剧情反装变成消费者说这家店经济实惠,服务到位。这条营销广告短视频同样也因为违反《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没有标识广告、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而被当地市场监管局调查。
尽管一定还存在着商家、达人通过种种方式试图绕过监管,浑水摸鱼打暗广,但《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的施行有助于提高消费者对商家的信赖度,一定程度上减少被误导、欺诈的风险,保护自身消费权益。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沈昭
编辑/弓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