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大熊猫的保护是一项被各个层级高度关注和重视的工作。3月7日,川陕甘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协同立法工作协调会在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唐家河保护区召开。会议旨在商议四川省、陕西省、甘肃省关于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协同立法工作的细节及工作推进方式、进展等。
2021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同意设立大熊猫国家公园的批复。批复指出,四川省、陕西省、甘肃省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作配合,落实工作责任,全面加强大熊猫野生种群及其栖息地的保护恢复,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国家公园建设。
国家有部署,省级人大有行动。协调会上,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城环资委分党组书记、城环资委副主任委员杨晓明指出:“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大熊猫国家公园的决策部署,加强大熊猫国家公园协同保护的法制保障,经协商一致,四川、陕西、甘肃三省人大常委会将协同开展大熊猫国家公园立法工作。”
这次三省协同立法,将为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成为生物多样性保护示范区、生态价值实现先行区和世界生态教育样板区提供法制支撑。
经过2个小时左右的积极讨论,会议明确了合作机制、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工作清单、时间进度安排等细节。据悉,三省将成立大熊猫国家公园保护协同立法工作专班,统筹协调立法工作。具体由三省人大城环资委会同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以及省林草局组织实施。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田文平说:“下一步我们的工作是要细化和完善‘决定’,尽快拿出草案进行审议。我们三个省最后的‘决定’内容,都会按照‘三个统一’原则来拟定,根据每个省的情况,细节上会有不同。”
大熊猫国家公园跨四川、陕西、甘肃三省。
《四川省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条例(草案)》已经四川省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正在积极推进后续立法工作。为了有序推进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经协商,在四川制定的大熊猫国家公园保护地方性法规的基础上,三省分别作出关于大熊猫国家公园保护管理方面的法规性决定。
“我们将坚持统一规划、统一保护、统一管理的原则来协同立法,三省都会出相应的‘决定’。在此之前,四川已经开始推进大熊猫国家公园相关的‘条例’工作了,因此我们会一起公布‘决定’和‘条例’。预计在7月,三省会同步通过、同步公布、统一时间施行。”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俊介绍。
记者了解到,三省的“决定”将从统筹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推进生态修复、加强联合巡护联合执法、共同推进自然保护地建设、建立健全司法协作机制等方面进行规范。
文/杨澜
编辑/倪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