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21日,客户焦某某至浙商银行北京亦庄支行营业厅咨询现金汇款业务,大堂经理热情接待并询问客户汇款用途,客户回复说因他人前期给自己转钱,现需将资金转回到原汇款账户。大堂经理对此情况提高了警惕,进一步向客户核实转账用途,客户表示自己前一日在网上借款,因借款利息太高想要尽快归还。
大堂经理察觉有异常,便立即上报营业主管,营业主管通过与焦先生沟通,了解到客户2月20日通过“众易优品”手机贷款平台进行借款,借款金额为2800元,在操作该APP过程中仅填写了基本信息平台即放款,实际到账金额为1540元,平台收取1260元手续费,借款期限为4天。
营业主管立即判定客户遇到了套路贷,并伴随着高额砍头息,立即阻止焦先生继续汇款,并拨打属地派出所反诈专线寻求警方协助解决,争取为客户挽回资金损失。5分钟后,民警赶到现场,了解事情经过后,警官也表示焦先生遇到了套路贷,并将该情况做为重要线索,请客户至派出所做进一步了解,同时警官也对浙商银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给予了肯定。
通过上述案例可以看出,当前消费者通过互联网购买金融产品、使用金融服务已十分普遍,但部分机构在互联网页面中暗藏各种“违法套路”,给消费者自主选择设置障碍,特别是一些对智能设备使用不熟悉、对金融产品风险不敏感的消费者、或者缺乏理性消费观念的消费者更容易“被套路”。
在此浙商银行北京分行提示您:
1.选择正规机构、正规渠道借贷
选择正规机构办理贷款等金融服务。警惕贷款营销宣传中降低贷款门槛、隐瞒实际息费标准等手段。尤其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不轻信非法网络借贷虚假宣传,远离不良校园贷、套路贷等掠夺性贷款侵害。
2.提高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意识
在消费过程中提高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认真阅读合同条款,不随意签字授权,注意保管好个人重要证件、账号密码、验证码、人脸识别等信息。不随意委托他人签订协议、授权他人办理金融业务,避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一旦发现侵害自身合法权益行为,要及时选择合法途径维权。
3.坚持量入为出消费观,合理使用信用卡、小额信贷等服务
根据自身收入水平和消费能力,做好收支筹划。合理合规使用信用卡、小额贷款等消费信贷服务,了解分期业务、贷款产品年化利率、实际费用等综合借贷成本,在不超出个人和家庭负担能力的基础上,合理发挥消费信贷产品的消费支持作用,养成良好的消费还款习惯,树立科学理性的负债观、消费观和理财观。不把信用卡、小额信贷等消费信贷资金用于购买房产、炒股、理财、偿还其他贷款等非消费领域。
文/金仁甫
编辑/范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