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显示,截至2022年9月底,对于2021年度(2021年6月至2022年5月)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已整改问题金额6632.74亿元,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2800多项,追责问责1.4万人,纠治了一些阻碍改革发展和长期未解决的顽瘴痼疾。
受国务院委托,审计署副审计长王本强28日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作国务院关于2021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这份报告披露了上述情况。
2021年度审计工作报告于2022年6月公布,其反映的6639个问题及提出的建议已全部纳入此次整改范围。本次审计整改报告指出,截至2022年9月底,96%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已整改到位,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78%要求分阶段整改的问题已完成整改,要求持续整改的问题均制定了措施和计划。
“总体来看,2021年度审计整改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显著,重大问题整改取得了实质性突破。”王本强说。
具体来看,中央财政通过收回结余资金、加快支出进度等整改1473.23亿元,完善制度95项,处理处分7人;对于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问题,所涉及的25个中央部门和121家所属单位已整改24.62亿元,完善制度68项,处理处分33人;对于就业、住房、救助、“三农”等重点民生专项资金审计查出的问题,已整改1778.6亿元,完善制度1255项,处理处分2995人。
近年来,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是审计机关关注的重点。整改报告还显示,2021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所揭示的央企会计信息失真、中小金融机构资产质量不实及其内部治理机制存在重大缺陷等问题引起了各方重视。34户央企已调整账表1023.29亿元,完善制度152项,追责问责3756人;23家中小银行已化解处置少披露的不良资产1265.77亿元,追责问责2906人。
此外,对审计移送的300多起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有关部门和地方正在组织查处,加紧追赃挽损,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处分。
下一步,审计署将持续加强跟踪督促检查,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查改联动、破立并举,确保整改合规到位,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编辑/倪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