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北京青年报记者获悉,自然资源部海洋战略规划与经济司发布《2021年全国海水利用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据了解,海水不仅可以制盐、做冷却用水,淡化后的水还可以用于工业和生活。
《报告》显示,2021年新发布海水利用标准9项,包括国家标准4项、行业标准5项。我国主持制定的首个海水淡化领域ISO国际标准《海洋技术—反渗透海水淡化产品水水质—市政供水指南》(ISO 23446:2021)正式出版。
数据显示,从区域分布上看,截至2021年底,全国海水淡化工程分布在沿海9个省市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城市和海岛。辽宁省现有海水淡化工程规模181304吨/日,天津市现有海水淡化工程规模306000吨/日,河北省现有海水淡化工程规模340700吨/日,山东省现有海水淡化工程规模451429吨/日,江苏省现有海水淡化工程规模5020吨/日,浙江省现有海水淡化工程规模444649吨/日,福建省现有海水淡化工程规模29950吨/日,广东省现有海水淡化工程规模88896吨/日,海南省现有海水淡化工程规模8485吨/日。其中,海岛地区现有海水淡化工程规模453553吨/日。
《报告》中介绍,全国现有海水淡化工程规模分布图海水淡化水主要用于工业用水和生活用水。其中,工业用水主要集中在沿海地区北部、东部和南部海洋经济圈的电力、石化、钢铁等高耗水行业;生活用水主要集中在海岛地区和北部海洋经济圈的天津、青岛2个沿海城市。2021年,新增用于工业用水的海水淡化工程主要是为化工、电力等高耗水行业提供高品质用水;新增用于生活用水的海水淡化工程主要是为广东省、福建省缺水海岛和浙江省抗旱应急提供可靠的水资源供给。
据了解,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实施《海水淡化利用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对“十四五”海水淡化利用发展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做出安排。海水淡化作为重要内容被纳入“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业绿色发展等规划以及国家鼓励的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目录(2021年)中。
此外,《报告》中还介绍,沿海核电、火电、钢铁、石化等行业海水冷却用水量稳步增长。2021年全国海水冷却用水量1775.07亿吨,比2020年增加了76.93亿吨,辽宁、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年海水冷却用水量超过百亿吨。
2021年,除海水制盐外,海水化学资源利用产品主要包括溴素、氯化钾、氯化镁、硫酸镁、硫酸钾,生产企业主要分布于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福建省和海南省等地。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地下卤水高效节能提溴产业化创新装置研发、示范与推广”进展顺利,完成“地下卤水高效节能提溴产业化装置”的研制、运行调试及性能优化。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宋霞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