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中共中央宣传部举行“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赵勇和中央统战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成就与举措,并答记者问。
在发布会上,有记者提问,有媒体认为,中国这些年在新疆、西藏等少数民族地区大力推广汉语言使用,有观点认为这可能对少数民族语言文化发展不利。对此,如何回应?
赵勇表示,我也关注到西方一些媒体一个时期以来做了不少的解读,有的可能是不了解情况,有的不排除别有用心。
实际上,中国的宪法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作了明确规定,既明确了国家推广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地位,同时又明确了保障少数民族学习和使用自己语言的自由。我们在依法大力普及推广国家通用语言的同时,中国政府充分地尊重和保障各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的自由,创造一切条件方便他们学习使用本民族的语言。从学习的角度来讲,我们在中小学都依法开设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课程,同时又根据实际开设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课程,特别是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在少数民族人口相对聚集地区普遍都是如此。想学习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少数民族群众都有机会学习、使用本民族语言,包括那些离开学校走向社会的,还不能熟练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一些人,我们也给他搞通用语言文字培训,同时也保障他学习少数民族语言。在少数民族群众的政治生活、社会生活包括新闻出版这些方面我们也创造了条件。比如政治生活,开两会印发的文件专门有少数民族的文字版。在司法工作当中,我们为少数民族群众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来诉讼也提供了条件,像新疆、西藏都开设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电台、电视台,开办了多种少数民族文字的期刊,方便少数民族群众生活。在互联网上,少数民族群众也可以自由地用少数民族语言获取信息、学习交往。
至于如何保护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化,赵勇回应,支持他们使用就是最好的保护。“在使用、保护的同时,我们还注意到我们国家除了回族和满族使用汉语之外,有53个民族有自己的语言,有22个少数民族使用28种文字,除了关心、支持他们使用外,我们还用现代化手段进行保护,专门设计了‘中国语言资源数据库’,对这些语言文字进行收集、整理、开发和利用。”总之,少数民族群众学习自己的语言、用自己的语言来工作和生活是没有任何障碍的,也根本不存在有些西方媒体故意抹黑的搞所谓文化灭绝之类的问题。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熊颖琪
编辑/周超
校对/吴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