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一季度保险业严监管趋势仍在延续。同时,伴随寿险行业改革,险企代理人队伍“清虚”,一批专业能力不足、违规销售的代理人逐渐被淘汰,甚至受到“顶格”处罚。
据北青金融不完全统计,针对保险从业人员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违规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已有多家保险机构及相关人员遭到警告、罚款,其中2名保险从业者被终身禁业,11名拟被终身禁业。
监管深入灰色地带
终身禁业 严惩违规操作
2月11日,重庆银保监局连续披露5则《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11名保险从业人员向社会公开宣传重庆盛云穆迪公司发行的“盛云大山”产品,帮助盛云穆迪公司以销售基金为名,非法募集资金,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拟被禁止终身进入保险业。其中包括,中国人寿重庆分公司1名、人保寿险重庆分公司1名、泰康人寿重庆分公司1名、新华人寿重庆分公司6名、富德生命人寿重庆分公司2名。
4月1日,山西银保监局及山西省吕梁银保监分局分别披露行政处罚决定书,分别针对两名曾就任于人保健康太原中支、人保寿险岚县支公司的保险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出禁止终身进入保险业的处罚。
根据监管处罚信息显示,该两名从业人员主要涉及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侵占保险费等违规行为。其中,被罚人保寿险岚县支公司员工李某,2015年4月至2019年7月期间,采取截留投保单、专用发票加盖假公章、套打保险合同等手段,骗取客户投保,侵占保险费33笔,金额合计537.89万元。值得关注的是,此次涉事人员为保险公司内勤人员。
多名保险代理人拟被终身禁业背后,暴露了保险代理人违规展业的问题普遍存在,甚至成了行业潜规则。同时也显示了监管部门对保险代理人加强监管的态度。
整体看来,2022年1季度,监管在保险代理人方面的监督管理更加重视,相比去年开出了更多“顶格”处罚。2021年,监管仅对1名个人保险代理人做出终身禁止从业的处罚。
据了解,多年来监管部门就保险代理人的管理出台了多项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管理办法。
其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情节严重的,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以禁止有关责任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进入保险业”的规定。
2020年11月,银保监会下发了《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规定》统一适用规则,对各类保险代理人在经营规则、市场退出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建立了相对统一的基本监管标准和规则,进一步维护了市场公平。在业内看来,《规定》有效覆盖了兼职与专职、线上与线下、机构与个人,消除制约行业健康发展的灰色地带。
保险代理人一年减少252.1万
强监管下人数仍有下降空间
当前,险企代理人流失超过百万人。在业内看来,我国寿险业发展长期依赖个险渠道,保险代理人队伍改革并非易事,但在监管治理和险企清虚同步进行的情况下,仍会有一大批保险代理人被淘汰。
据2月23日银保监会披露的2021年底保险公司销售从业人员执业登记情况通报显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国保险公司在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执业登记的销售人员641.9万人。其中,保险代理人590.7万人。相比较2020年843.8万的保险代理人,一年减少了252.1万人,同比下降29.9%。
此外,据北青金融统计,截至2021年末,中国平安、中国人寿、中国太保、中国人保、新华保险,5家A股上市险企个险销售人力共减少近160万人。
对于个险销售人力的减少,多家大型险企相关人员告诉北青金融,保险代理人数量锐减,短期看来,确实会带来新单业务价值下降的问题,但这是保险行业“去粗取精”必经之路,也是逐渐转变保险行业形象的契机。目前,多家险企已经着力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加入,代理人门槛提升,主要面向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25至45岁。
除险企自身改革外,监管继续发力治理保险销售端。2021年6月,银保监会消保局就《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业内征求意见,标志着全国版保险录音录像的“双录”时代即将到来。
《征求意见稿》再度扩大保险销售“双录”的范围,不仅取消投保人年龄限制,还明确规定保险机构销售人员在面对面销售相关人身保险产品时,都需要进行“双录”,将网销、电销、新车商业保险、融资性信保业务等统统纳入“双录”范畴。此外,《征求意见稿》限定“双录”场所,很多销售行为都要求必须到保险机构的“双录室”进行,这意味着代理人要将客户带到职场才能完成销售。
在业内看来,“双录”的开启,或带来一波保险代理人淘汰浪潮。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范辉 李自曼
编辑/范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