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针对疫情期间上海高岛屋百货有限公司销售高价蔬菜一事,上海消保委发文称将就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约谈涉事经营者。3月26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对上海高岛屋顶格处罚50万元,3月26日晚上海高岛屋百货发文致歉。
消保委将约谈涉事经营者
3月27日,上海消保委发布题为《不仅借疫情卖天价蔬菜,连平时的高级感也是装出来的?上海市消保委将约谈涉事经营者》一文。
文中提到上海高岛屋百货公司因价格欺诈被上海市市场监管局顶格出发50万元一事,并表示上海市消保委将就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约谈涉事经营者。
因价格欺诈被顶格处罚
3月24日,网传上海一高端超市售卖高价蔬菜,卷心78元一颗,新土豆36.8一个,引发网络关注。
针对3月24日舆情反映的上海高岛屋百货有限公司涉嫌不正当价格行为的情况,市市场监管局于当天迅速展开调查。经查,自2020年9月起,汪某以上海农康蔬菜专业合作社名义与高岛屋百货公司签订联销合同,在高岛屋百货公司经营的“Mercato Fresco新鲜市集”内设置“徐泾农康”专柜销售蔬菜等产品,其将从农贸市场和生鲜小店等处购入的普通蔬菜进行分拣、包装后,对外宣传“您身边的大型农场,据此车程25分钟”“☆自产自销☆家庭农场☆采摘体验☆养殖活动☆宅配到家”“农康自产直销蔬菜”,同时在部分蔬菜等产品包装上使用“徐泾农康”“图片”标识,以精品高端的定位高价对外销售。高岛屋百货公司未对上述内容进行审核。
另查,自2022年2月14日起,高岛屋百货公司在其经营的“Mercato Fresco新鲜市集”内,陆续对其销售的翡丽百瑞特级初级橄榄油、小川稻庭手工素面、North Shore F 冷冻龙虾味鱼丸、崛江稻庭手工乌冬面等8款商品开展促销活动,现场标价签标注的所谓“原价”均为虚构。
汪某及高岛屋百货公司的相关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相关规定,构成价格欺诈违法行为。近日,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已分别制发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对汪某处以10万元的顶格处罚,对高岛屋百货公司处以50万元的顶格处罚。
涉事经营者致歉
3月26日晚,上海高岛屋百货有限公司发布致歉公告称: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公司开展促销活动标示不实原价的不正当价格行为制发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对此公司诚恳接受,坚决服从,并深表歉意,在第一时间对新鲜市集内的涉案价格标签予以整改,同时开展了全面自查。
为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审核经营场所内的价格标签,确保标注的价格真实有效,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另关于汪某以上海农康蔬菜专业合作社的名义开展的相关违法行为,违反了公司的管理要求和双方的合同约定,公司自即日起终止与上海农康蔬菜专业合作社的合作。对其在新鲜市集场所内相关标识的宣传内容,公司未严格审核,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对合作方的管理与监督,对各类宣传标识和广告内容认真履行审核义务。
公司表示,将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切实加强价格管理,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做好保供稳价工作,全面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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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匡小颖
编辑/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