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季度末房地产贷款余额51.4万亿 同比增7.6%
观点地产网 2021-10-30 23:43

央行:三季度末房地产贷款余额51.4万亿元 同比增7.6%

10月29日,央行发布2021年三季度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2021年三季度末,本外币工业中长期贷款余额13.05万亿元,同比增长24.1%,增速比上季末低1.7个百分点。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人民银行统计,2021年三季度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189.46万亿元,同比增长11.9%;前三季度人民币贷款增加16.72万亿元,同比多增4624亿元。

据悉,2021年三季度末,工业中长期贷款增速放缓,房地产业中长期贷款增速降幅较大,本外币工业中长期贷款余额13.05万亿元,同比增长24.1%,增速比上季末低1.7个百分点;前三季度增加2.04万亿元,同比多增7020亿元。其中,重工业中长期贷款余额11.22万亿元,同比增长23%,增速比上季末低1.4个百分点;轻工业中长期贷款余额1.82万亿元,同比增长31.7%,增速比上季末低3.5个百分点。

此外,2021年三季度末,本外币服务业中长期贷款余额49.72万亿元,同比增长12.4%,增速比上季末低2.1个百分点;前三季度增加4.66万亿元,同比少增1551亿元。房地产业中长期贷款余额同比增长0.2%,增速比上季末低3个百分点。

有关人民币房地产贷款余额方面,2021年三季度末,人民币房地产贷款余额51.4万亿元,同比增长7.6%,低于各项贷款增速4.3个百分点,比上季末增速低1.9个百分点;前三季度增加3.03万亿元,占同期各项贷款增量的18.1%,占比较上季末下降0.8个百分点,比上年全年水平低7.3个百分点。2021年三季度末,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12.16万亿元,同比增长0.02%,增速比上季末低2.8个百分点。其中,保障性住房开发贷款余额4.64万亿元,同比减少2%,降幅比上季末扩大0.5个百分点。个人住房贷款余额37.37万亿元,同比增长11.3%,增速比上季末低1.7个百分点。

另悉,2021年三季度末,本外币住户贷款余额69.54万亿元,同比增长13.2%,增速比上季末低1.9个百分点;前三季度增加6.35万亿元,同比多增2259亿元。2021年三季度末,本外币住户经营性贷款余额15.96万亿元,同比增长20.1%,比上季末低2.7个百分点;前三季度增加2.34万亿元,同比多增4095亿元。住户消费性贷款余额53.58万亿元,同比增长11.2%,增速比上季末低1.8个百分点;前三季度增加4万亿元,同比少增1836亿元。

另于报告中,2021年三季度末,本外币企事业单位贷款余额121.26万亿元,同比增长11.1%,增速比上季末高0.3个百分点;前三季度增加10.72万亿元,同比少增902亿元。分期限看,短期贷款及票据融资余额43.62万亿元,同比增长4.4%,增速比上季末高2.7个百分点;前三季度增加2.06万亿元,同比少增1.3万亿元。中长期贷款余额74.45万亿元,同比增长15.3%,增速比上季末低1.5个百分点;前三季度增加8.37万亿元,同比多增1.09万亿元。

发改委:到2025年全国新建或改扩建1000个左右体育公园

近日,发改委等七部门发布《关于推进体育公园建设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发展目标为,到2025年,全国新建或改扩建1000个左右体育公园,逐步形成覆盖面广、类型多样、特色鲜明、普惠性强的体育公园体系。体育公园成为全民健身的全新载体、绿地系统的有机部分、改善人民生活品质的有效途径、提升城市品位的重要标志。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意见指出,便民利民,公平可及。以公益性为导向,以建设群众身边的体育公园为重点,以近距离服务全龄人口为目标,因地制宜,统筹城乡,按照本地区群众运动习惯布局多元健身设施,提高智慧化水平,方便城乡居民就近就便参与体育锻炼。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动体育公园建设绿色低碳转型,把建设体育公园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结合起来,确保人们既能尽享体育运动的无穷魅力,又能尽览自然的生态之美,促进全民健身回归自然。

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指挥棒”和“药引子”作用,综合运用多种资金渠道,充分调动地方政府和社会力量积极性。探索灵活多样的体育公园运营管理体制机制,提高建设效率和运营活力。

意见指出,体育公园绿化用地占公园陆地面积的比例不得低于65%,确保不逾越生态保护红线,不破坏自然生态系统,推进健身设施有机嵌入绿色生态环境,充分利用自然环境打造运动场景。

体育公园要与生产生活空间有机融合,不设固定顶棚、看台,不得以建设体育场馆替代体育公园,不得以体育公园的名义建设特色小镇、变相开发房地产项目,避免体育公园场馆化、房地产化、过度商业化。不鼓励将体育综合体命名为体育公园。

体育公园内既要有满足中老年人群需求的健身步道、健身广场,也要有满足青少年需求的足球、篮球、排球等常规球类场地设施和满足儿童需要的活动设施。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设置临时性、装配式的冰雪、游泳设施。包含水域的体育公园可以因地制宜建设供皮划艇、赛艇等水上运动使用的小型船艇码头。鼓励配套建设智能化的淋浴、更衣、储物等服务设施,提高群众健身便利性。

把体育公园作为新建城区健身设施的优先形态,新建城区、郊区新城要做好体育公园的空间布局,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辐射面大、设施完善、功能健全的体育公园,形成示范带动作用。

另外,在城中村、老旧城区等区域,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充分引入市场化机制,合理盘活利用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改造的土地,改扩建体育公园。

鼓励第三方企业化运营。对于政府投资新建的体育公园,鼓励委托第三方运营管理,向公众免费开放。各地可探索将现有的体育公园转交给第三方运营,提高运营管理效率。鼓励体育企业依法对体育公园中的足球、篮球、网球、排球、乒乓球、轮滑、冰雪等场地设施进行微利经营。

青海:敦促房企以转让未开发用地等方式回笼资金以保障楼栋竣工

10月29日,据澎湃新闻报道,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消息,青海省切实担负起省级政府房地产市场调控监督指导责任,压实城市对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主体责任,近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房地产市场风险排查和市场整治工作。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该文件要求建立协调机制,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人民银行、宣传、网信、发展改革、财政、税务、市场监管、统计、银保监等相关部门参加,细化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统筹指导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定期分析房地产市场形势,协调解决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同时,青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人民银行、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开展全省房地产市场风险防控调研,深入房地产企业、房地产在建项目现场,全面摸清房地产在建项目底数、工程进展和资金运行情况,重点查清停工、半停工项目情况,梳理项目已售合同金额、已纳入监管账户金额、集团总部抽调资金量以及完成后续工程所需资金量等,根据房地产企业及项目运营状况,对房地产企业和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强化后续工程建设监管。

文件要求强化风险预警,支持各市(州)根据自身情况,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资金监管工作,将房地产企业预售监管账户余额、新增销售房款、新增出售资产回款等全部划入监管账户,由政府部门统一监管,确保资金优先用于后续工程款和工人工资。

对“已售未交付”楼栋,尤其是今年年底前要交付房楼栋,优先确保该部分工程复工建设,按时交付;对“未开发用地”部分,敦促房地产企业通过转让未开发用地等方式回笼资金,并将其划入政府指定监管账户,用于保障已售未交付楼栋竣工;对“已建未销售”楼栋,除基本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之外,在资金未能确保已售未交付楼栋竣工前,暂不新增批准预售。

引导企业通过转让、合作等方式进行处置。对存在房地产在建项目停工、半停工的地区,自9月下旬起,每月上、中、下旬分别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无在建项目停工、半停工的地区,要建立风险预警机制,提前介入,了解项目资金运行情况,防患于未然。

同时,文件要求规范市场秩序,严格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青海省实际,制定出台《青海省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方案》《关于加强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监管的通知》,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持续整治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管理等方面乱点乱象。

下一步,青海省将根据此次调研及检查情况,面向社会公开通报一批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案例。

武汉出台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意见 两年建设筹集6万余套

10月27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武汉市将在“十四五”期间,计划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5万套(间),其中今明两年建设筹集6万余套(间)。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意见》表示,凡在武汉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且无自有住房的新市民、青年人及符合武汉市人才租赁房承租条件的对象,均可租赁保障性租赁住房。

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小户型为主,单套房屋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70平方米,并配套基本生活设施;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租金,将按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的85%评估确定。

《意见》提到,对非居住类房屋,取得计划或认定书后,比照适用住房税收优惠政策,水电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以及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坚持“谁投资、谁所有”,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

《意见》指出,支持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新供应国有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包括有:城区、靠近产业园区或交通便利区域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闲置土地、已进行城中村改造的产业用地,在汉高校、科研院所、产业园区等均可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

另外,村集体经济组织可通过自建或联营、入股等方式参与建设。土地使用权人可自建或与其他市场主体合作建设。

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旅馆、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在符合规划原则、权属不变、满足安全要求、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可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意见》指出,鼓励在地铁上盖物业中建设一定比例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可将闲置公租房房源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

武汉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出台这个实施意见,主要是为了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今年的项目已陆续开工,建成后将及时发租。

编辑/宋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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