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曾经这样评价蔡澜:“蔡澜是一个真正潇洒的人。率真潇洒而能以轻松活泼的心态对待人生,尤其是对人生中的失落或不愉快遭遇处之泰然,若无其事,不但外表如此,而且是真正的不萦于怀,一笑置之。”
蔡澜的文字,恰如其人一般简单洒脱,洋溢着纯真率直的生活气息,如此便拥有了让别人快乐起来的能力。下文从蔡澜的文集《随心随意去生活》中,选取了 10 篇短文,每一篇都代表了一种让自己快乐起来的生活方式——吃喝玩乐、撸猫养花,偶尔冒险……就这么简单。
大吃大喝也是对生命的尊重
作家亦舒在专栏感叹:“莫再等待明年。明年外形、心情、环境可能都不一样,不如今年。那么还有今天,为什么不叫几个人大吃大喝、吹牛搞笑?今天非常重要。”
举手举脚地赞成。
旁观者不拍手,反而骂道:“大吃大喝?年轻人有什么条件大吃大喝?你根本就不知道钱难赚,怎么可以乱花?”
花完了才做打算,才是年轻呀。骂我的这个人,没年轻过。
年轻时挨苦,是必经的路程。要是他们的父母给钱,得到的欢乐是不一样的,我见过很多青年都不肯靠家。
我想,能出人头地的,都要在年轻时有苦行僧的经历,所得到的,才能珍惜。对于人生,才更能享受。
所谓的享受,并非荣华富贵。有些人能把儿女抚养长大,已是成绩;有些人种花养鱼,已是代价。
今天过得比昨天快乐,才是亦舒所讲的重要。而这种快乐并非不劳而获,这是原则。
当然有些人认为年纪一大把,做人没有什么成就。但这只是一种想法,是和别人比较的结果。就算比较,比不足,什么问题都能解决。
大吃大喝并不必花太多的钱,年轻时大家分摊也不难为情。或许今天我身上没有,由你先付,明日我来请。路边档熟食中心的食物,不逊于大酒店的餐厅,大家付得起。
亦舒有时也骂我,一点储蓄也没有,把钱请客花光为止。这我也接受,只想告诉她我并不穷,也有储蓄,是精神上的储蓄。我的储蓄,老来脑中有大量回忆挥霍。
活着,大吃大喝也是对生命的一种尊重,可以吃得不奢侈。银行中多一个零和少一个零,根本上和几个人大吃大喝无关。
穿喜欢的衣服是最低的自由
遇到一个认识过的人。
“好久不见。”我打招呼。
“我倒常看到你。”他说,“你穿着拖鞋和短裤,在旺角跑。”
去菜市场买菜,穿西装打领带,不是发疯了吗?
衣着这问题,最主要的还是看场合。更要紧的,是舒不舒服。
在夏天,洗完澡后,我最喜欢穿一件印度的丝麻衬衣。这件东西又宽又大,又薄又凉,贴着肌肤摩擦的感觉,说不出地愉快。第一次穿过后,我便向自己发誓,在自由自在的环境下,热天穿的衣服不能超过二两。
见人、做事时,服装并非为了排场。整齐,总是一种礼貌,这是我遵守的。我的西装没有多少套,也不跟流行,料子倒不能太差,要不然穿几次就不像样,哪里能够一年复一年?
衬衫、领带的颜色常换,就可以给人一种新鲜的感觉。那几套东西穿来穿去都不会看厌的。
对流行不在意的时候,那么大减价的衣服只要质地好,不妨购买。价钱绝对比时髦者便宜。
跟不跟得上潮流不在乎的时候,买东西便能更客观,更有选择。
贵一点的领带是因为料子好,而且不是大量生产。便宜的打几次就变成咸菜油炸粿,到头来还是不合算的。那么多花样的领带怎么去挑选呢?答案很简单,一见钟情的就是最理想的。走进领带部门,第一眼就把你打昏的领带千万不要放过。如果一大堆中挑不到一条喜欢的,那么还是省下吧。
总之,不管穿西装也好,穿牛仔裤也好,穿自己要穿的,不是穿别人要你穿的。这是人生最低的自由要求。
流连书局是一种人生乐事
逛书局,对我来说是一种人生乐事,是许多在网上购书的人不懂得的。
不爱读书,对书局这个名字已敬而远之。“输输”声,今天赛马一定赢不了,他们不懂得看书的乐趣,我只能同情。
书有香味吗?答案是肯定的。纸的味道来自树木,大自然的东西,多数是香的。逛书局,用手接触到书,挑到不喜欢的放回架上,看中的带回家去,多快乐!唯一的毛病,是书重得不得了。
在香港,我爱去的书局是“天地图书”,香港岛、九龙半岛各一家,书的种类愈来愈多,当今连英文书也贩卖了。
专卖英文的,有尖沙咀乐道的Swindon(斯温登,香港书店),光顾了数十年,入货还是那么精,找不到你要的,请他们订,几个星期便收到。
日文书则在“智源”购买,它的藏书丰富,杂志更是无奇不有,订购货期更是短。
在伦敦的话,有整条街都是书局,英文书一点问题也没有。巴黎则只有在罗浮宫对面的Galignani(加利尼亚尼,法国书店)了,买完书到隔几家的Angelina(安吉丽娜,法国书店)喝杯茶和吃点心,又是一乐。
在中国内地,书店开得极大,让人眼花缭乱,看得头昏,我只是锁定了要什么种类的书,看到了就买,不见算数,绝对不逛。
逛的意思,是有闲情。书店不能太大,慢慢欣赏,在里面流连上一小时,才叫逛。
逛,也是只限于熟悉的地方,人也要熟悉,每一间总有一两位百科全书脑袋的店员,请他们找你要而不见的。这些人,是书店的一分子,永远隔不开,少了他们,书店也没资格叫书店了。
当今中国香港的一些英文书店,为了节省成本,请菲律宾籍店员管理,多数又老又丑,我绝对没有种族歧视,但有时看到她们那爱理不理的表情,心里总咒这家书店执笠(粤语里指倒闭)。
若没有花我就要寂寞了
在花墟,何太太和陈宝珠小姐问我:“你最喜欢哪种花?”
“牡丹。”我毫不犹豫。
当今的牡丹,都由荷兰运来,很大朵。粉红色的最普遍,也有鲜红的。
曾经一度在花墟看不到牡丹了。
“太贵。”花店老板说,“又不堪摆,两三天都开尽了,没人来买就那么白白浪费。”
人各有志,嗜好不同。我觉得花五块十块买六合彩也很贵,马季中下下注更是乱花钱,打游戏机打个一百两百,非我所好也。
一般买了五朵,当晚就怒放,粉红色的开得最快,能摆个两三天已经算好。但最懊恼的是其中两个花蕾一点动静也没有。我们南洋人称之为“鲁古”,已成为白痴的意思。
何太太和陈宝珠小姐买了一束,分手时送了给我,受宠若惊。她们选的是深红色的,近于紫的新品种,非常罕见。价钱比粉红色的还要贵。
回到家插进备前烧的花瓶中,当晚开了三朵,花瓣像丝绒,美不胜收。而且,到了半夜,发出一阵阵的幽香。
第二天,第三天,其他的那两个花蕾保持原状,是否又是鲁古了?
跑去花店询问,老板一向沉默寡言,伸出两指。
是过两天一定开的意思吧。到第四天开了一朵,第五天再开一朵,盛放的那前三朵已经凋谢,花瓣落满地板,不规则地,像抽象画,另一番美态。
临走时还记得花店老板的叮咛:把干剪掉一点。照办,果然见效,牡丹还有一个特点:别的花,插在水里,浸后枝干发出异味,只有牡丹是例外,百多块钱换来近一星期的欢乐,谁说贵了?请大家快点帮衬,不然花店不进口,我们又要寂寞了。
养一只可爱的宠物是一大快乐
生活水平提高,大都市的人开始有余裕送花,花店开得通街皆是。
跟着来的流行玩意儿便是宠物!
猫狗的确惹人欢喜,深一层研究,也许是城市人寂寞吧。
狗听话,养狗的主人多数和狗的个性有点接近:顺从、温和、合群。
我对狗没有什么好印象。小时候家里养的长毛狗,有一天发起癫来,咬了我奶妈一口。从此我就讨厌狗,唯一能接受的是《花生漫画》里的史努比,它已经不是一条狗,是位多年的好友。
在邵氏工作的年代,宿舍对面住的传声爱养斗犬Bull Terrier (牛头梗),真没有看过比它们更难看的东西。
另外一位女明星爱养北京哈巴狗,它的脸又扁又平,下颏的牙齿突出,哪像狮子?为什么要美名为狮子狗?
旺角太平道上有家动物诊所,走过时看见女主人面色忧郁,心情沉重地抱着北京狗待诊,我心想:要是你的父母亲患病,是否同样担心?
楼下有个西人在庭院中养了一只狼狗,它日也吠夜也吠,而且叫声一点也不雄壮,见鬼般地哀鸣。有一晚我实在忍不住,用把气枪瞄准它的屁股开了一枪,它大叫三声,从此没那么吵了。
在巴黎、巴塞罗那散步,满街都是狗屎。但是,有时看到一个老人牵着一条狗的背影,也就了解和原谅它们的污秽。
“你再也不讨厌狗了吧?”朋友问,“它们到底是人类最好的朋友。”
我摇摇头:“还是讨厌,爱的,只是黑白威士忌招牌上的那两只。”
猫倒是可爱的。主要是它们独立自由奔放的个性。
猫不大理睬它的主人,好像主人是它养的。
回到家里,猫不像狗那样摇头摆尾前来欢迎。叫猫前来,它走开。等到放弃命令时,它却走过来依偎在脚边,表示知道你的存在,即刻心软,爱得它要生要死。
猫瞪大了眼睛看你,仔细观察它的瞳孔,千变万化,令人想大叫:“你想些什么?你想些什么?”
在拍一部猫的电影的过程中,和猫混得很熟。有时猫闷了,找我玩,我就抓着它的脚,用支铅笔的橡胶擦头轻轻地敲它的脚底,很奇怪地,它的脚趾便会慢慢张开五趾上粉红的肉,打开之后,像一朵梅花。
要叫猫演戏是天下最难的事。
逐渐发现猫喜欢吃一种用莼菜的种子磨出的粉,在日本有出售,叫matatabi(木天蓼)。猫吃后像是醉酒,又像抽了大麻,飘飘欲仙。
拍完一个镜头,给猫吃一点当为报酬,但不能给它们多吃,多吃会上瘾。
不过,我还是不赞成养猫狗。
并非我不爱,只觉得不公平,猫狗与人类的寿命差别太远,我们一旦付出感情,它们比我们早死总是悲哀不能克己,我不想再有这种经验。
小孩子养宠物,增加他们的爱心,是件好事。但一定要清清楚楚地告诉他们,教他们认识死亡,否则他们的心灵受的损伤再难弥补。
如果一定要养的话,就养乌龟。乌龟比人长命。
倪匡从前在金鱼档里买了一对巴西乌龟,像两个铜板,以为巴西种不会长大,养了几十年,竟成手掌般大小,而且尾部还长了长长的绿毛。
移民之前,倪匡把家里所有东西打包,货运寄出,看见这两只乌龟,不知怎么办才好。
“照道理,把它们放在手提行李,坐十几个小时飞机,也不会死的。”他说,“但是移民局查到麻烦。而且万一乌龟有什么三长两短,心里也不好过。”
我们打趣道:“不如用淮山杞子把它们炖了,最好加几根冬虫草。”
倪匡走进房间找一把武士刀要来斩人。我们笑着避开。
最后决定,由儿子倪震收留。
“每天要用鲜虾喂它们。”倪匡叮咛。
“冷冻的行不行?”倪震问。
“你这衰仔(粤语词汇,常用来骂自家孩子),几两虾又有多少钱?它们又吃得了多少?”
倪匡说完,又回房找武士刀。
倪震落荒而逃。
总要试试未尝过的东西
谈到抓蝉,想起很多年前我在京都和一个友人去捕蝉的事。
炎热的夏日,我们在杉林中散步,树身笔直,阳光经薄雾射下,构成一幅幅极优美的画面。
朋友走到长满羊齿植物的山边,拨开树叶,抓到他的第一只蝉。
把蝉装进一个布袋,继续往前走,蝉在里面大叫,鸣声引起左边右边的树上的蝉噪。
找到一棵不太大又不太小的树,友人拿着他带来的棒球棍子,大力往树干敲去。震动之下,噼噼啪啪,由树上掉下十几只巨蝉,有的还打中我的头。
朋友随即将它们装入袋中,一路上依样画葫芦,捕获了几十只,蝉在袋中大叫,我们的耳朵快要被震聋。
走到一片旷地,朋友蹲下起火,火势正好时,取出一管尖竹条,将那些蝉一只只活生生穿起来,放在火上烤。
阵阵的香味传来,我抓了一只细嚼,那种味道文字形容不出。人生的道上总要试试未尝过的东西。再灌几瓶清酒。蝉,比花生、薯片好吃得多。
人生幸福莫过于洗个澡
谈起洗澡,余生晚矣,如果能活于罗马时代,躺在池边,让奴隶们抹香油,再由美女把整串的甜葡萄喂入口中,那有多好。想到当年的葡萄品种原始,一定有核,连核吞下的感觉并不好受时,由梦中惊醒。
现实生活中试过的是各式上海澡堂子,擦背功夫,应该不逊鬼佬,总算有点安慰。
高级享受是泡日本温泉的所谓露天风吕,望着无际的枫叶,蔚蓝的天,脑中一片空白,让热水接触到每一个细胞,不羡慕神仙矣。
旅馆供应入浴用品,传统的地方给的是一块长方形的薄巾,并非现代化的毛巾,把布浸在冰冷的水中,扭出水滴后叠合铺在额上,这么一来才不会让血流冲上头来,这是泡温泉的秘诀。
好旅馆应有侍者奉上一个扁平的木盒,乘着几瓶清酒,漂于池中,让客人一面聊天一面细酌。
在丹麦旅行时也试过当地的露天浴,记得是个晚上,仰天看着无污染的天空,数不尽的星星。侍者催促起身,被带到结冰的湖,钻了个洞,整个人浸进洞里,惊醒了全身的神经,随着跳起,这时候由身体发出的热量和外界的冰冷空气混合,形成一件蒸汽的衣服,白蒙蒙的,美得不能用文字形容。
张艺谋和巩俐告诉过我,他们有几十天不洗澡的纪录,皆因缺水,这可理解,最不明白的是法国不爱沐浴的人的心态。这么美好的过程,岂能忽略。
住在巴黎的女友家环境不错,但除了花洒之外,就是那个洗涤局部的“比叻”。事后她叫我用,我才知道原来“比叻”是不分雄雌的。我笑说这是我见过的最小的浴缸。
也曾经去过纽约的旧公寓,发现浴池比洗脸盆大一点,是个四方形的东西,而且很高,要爬上去才能打坐式地入浴,但是水只浸到大腿罢了。朋友说这是犹太人建筑物,他们是否也冲凉?我想最多用条毛巾揩揩身体,真是可怜。
我认为现代生活的基本条件,是个浴缸,冲洗的是一天的疲劳。
圆形的“惹库齐”由四道水管喷水,说是按摩全身,但有没有效的确是疑问。泡浴缸应该是和平的、宁静的,并非四方八面围剿。
这次在外国的酒店中,试到浴缸对面墙里镶着一台电视机,隔着防雾水的玻璃,好在没播什么精彩节目,不然的话一定泡到脱皮。
理想的浴室应设于一个一千平方英尺左右的房间,空空洞洞,不做摆设。中间放着一个古典式的搪瓷浴缸,下面铺着木地板,阳光由一边射入,透过窗框,在热水的蒸汽上面造几道光线,似幅沙龙作品。
但并不是每次入浴都有优美的环境,既来之则安之,可以保持清洁,已是福气。
儿时的浴室中置有一大皮蛋缸,由水喉淌水积满,缸上铺着块横木,放着把木勺,泼水冲之,虽然原始,但也是乐趣。
搬家时新屋有把花洒,倒圆锥形的器具上钻着许多小孔,一开水喉便有无数的水线喷出,的确是新奇的玩意儿,虽然只有冷水,已觉得生活素质改进许多。
开始有热水设备时,老觉得本来是一身汗的,冲完凉还是一身汗,直到那么一天,没有热水,一洗就感冒,人生的享受是增加了,但是身体脆弱了。
出了中国到日本,根本就没有浴室,家中有间私人洗手间已经算是好待遇。
跟着邻居,拿一个小塑料桶,桶中放条毛巾、肥皂,便步行到公众浴室去。
经过寿司店,酒瘾发作,进去饮个两杯,和旁边坐的一个老头谈起天来,他感叹地说:“唉,我见过无数的赤裸裸的人生。”
听了觉得这个老者谈吐富有哲学。
到浴室之后才知道他是看管澡堂子的,坐在高台上望着男女两边出浴,怪不得看过那么多赤裸裸的人生。
浴室外写着个巨大的“汤”字,分“男汤”和“女汤”,日本的“汤”,做热水解,我们习惯用在“汤面”的“汤”。走进去看到一个大浴池,跳了进去即刻跳出来,水热得烫人,浸在里面五分钟的话一定热出汤来。
多年的外景工作,带我试过各种入浴经验。在印度的恒河边,和群众一起浸在黄泥水里。韩国的深山中,以冰凉清澈的泉水洗澡,觉得可惜,这是用来沏茶的呀。
泰国乡下旅馆,冲花洒冲到一半,几十尾蜈蚣从流水洞口倒爬出来,只好光着身体冲出走廊大声呼喊,旅馆女工哈哈大笑,当然不是指着蜈蚣说小。
几个月下来,终于杀青,回到所谓的文明社会,第一件事便是租家大酒店好好地泡一个热水澡,洗呀洗呀,起身时看到浴缸壁上留着一道黑色的痕迹,毫不觉污秽,反而是阵喜悦的成就感。
做一场SPA绝对有益身心
SPA这个词,至今还没有一个正式的中文译名。通常是指五星级酒店或度假村的一项沐浴和按摩的服务,但也不仅限于此。
有些旅馆将它翻成“香熏理疗”,因为在按摩过程中燃烧各种香油,据称能够直接渗透肌肤内层,刺激淋巴组织来排除体内毒素。
每一个SPA一定设有些重型装备,来个下马威。首先是一座由各个角度清水洗涤人体的机器,有点像法医官在解剖室中用的那种。
再来是个大浴缸,人躺进去,漂在水面上,护理员盖上盖子,一片漆黑,据说能够舒缓神经,我则认为有点像《2001太空漫游》那些冷冻航天员的棺材,相当恐怖。有了这些机器后,就可以对付你的身体了。有各种方法,像用粉红沙漠盐摩擦一番,再涂一层泥浆,据说能彻底净化身体。
涂身之物变化多端,有些什么印度神油之类的药物,味道古怪,颜色迷幻。也有些用海藻和蜂蜜,以及各种烧菜用的油。涂了身体再涂面部,据称能够令黑人变白人。这是有根据的,护理师说植物果酸能把皮肤外层的细胞破坏,长出新皮,不就白了?你不相信?大把人相信。剪指甲,脚的和手的;眼部护理,减少眼边皱纹以及滋润双目,等等。
接下来是按摩了,典型的有瑞典按摩,简单来说,就是涂油罢了。用油来推你全身,这种按摩最没技巧可言。还有脚部按摩和所谓的气功按摩,前者有点道理,后者胡说八道。天下哪有那么多气功师傅来点你的穴位?
别以为我不喜欢SPA才说那么多坏话,我爱极了,但那些什么香熏等服务是没用的,我最喜欢的是泰式古法按摩,女师傅用推拿和拉动促进身体灵活度,绝对有效,你应该试试。
心态好穷日子也容易过
每次去欧洲总是匆匆忙忙,时间不足,到处跑个不停,认为老远地走一趟,非弄个够本不可。
有时也不是自己愿意的,亲朋好友一起去,大家想逛些什么就跟大队。名店街当然逛,还有那些所谓米其林三星餐厅,东西虽然不错,但环境不让你吃个舒畅。
这回是一个人静悄悄前往,一向住惯的酒店爆满,也无所谓,在附近找到一家小的,很干净,五脏俱全,除了没有煲热水的壶,沏红茶不太方便而已。
探望友人,在家里陪他聊天,不太出门,反正所有值得去的博物馆美术院都去过了,清清静静谈了一个下午,也比到处走好。
过当地人日常生活,从树下捡到一堆堆的核桃,当今刚成熟,剥开一看,那层衣还是白色的,一咬进口,那股牛奶般的液体又香又甜,这种天下美味,相信很少人会慢慢欣赏。吃了之后,看到那些普通的核桃,再也不会伸手去剥了。
桃子刚过,李出现,欧洲有种李,又绿又难看,若非友人介绍,真的不会去碰。原来这一种李是愈绿愈甜的,起初还怀疑,吃了才怪自己多心。
当今也是各种野草莓当造(粤语,指吃草莓的时节)的季节,用纸折成一只小船当容器,一只只充满小果实,红的绿的紫的,以为很酸,哪知很甜。
各种芝士吃个不停,面包的变化也多。
什么?你只吃面包和芝士过日子?友人不相信。
你怎么想是你的事,这几天的确是这么过了,但是有点偷鸡(粤语里指偷懒),要灌红酒才行。酒又是那种比水还便宜的,喝起来不逊于名牌。
欧洲照样有负资产,也有大把人失业,但他们的穷日子,好像比东方人容易过一点。
玩物养志没什么不好
很多年前,我写了一本书,叫《玩物养志》,也刻过同字闲章自娱,拿给师父修改。
“玩物养志?有什么不好?”冯康侯老师说,“能附庸风雅,更妙,现代的人就是不会玩,连风雅也不肯附。”
香港是一个购物天堂,但也不尽是一些外国名牌,只要肯玩,有心去玩,贵的也有,便宜的更可信手拈来。
很佩服的是苏州男子,当他们穷极无聊时,在湖边舀几片小浮萍,装入茶杯里,每天看它们增加,也是乐趣无穷。我们得用这种心态去玩,而且要进一步地去研究世上的浮萍到底有多少种类。从浮萍延伸到其他植物甚至大树,最后不断地观察树的苍老枯萎,为它着迷。
研究的过程中,我们会看很多参考书,从前辈那里得到宝贵的知识,就把那个人当成了知己。朋友也就增多了。慢慢地,自己也有些独特的看法,大喜,以专家自称时,看到另一本书,原来数百年前古人已经知晓,才懂得什么叫羞耻,从此做人更为谦虚。
香港又是一个卧虎藏龙地,每一行都有专家,而怎么成为专家?都是努力得来,对一件事物发生了浓厚的兴趣,怎么辛苦也会去学精。当你自己成为一个或者半个专家后,就能以此谋生,不必去替别人打工了。
教你怎么赚钱的专家多的是,打开报纸财经版每天替你指导,事业成功的老板更会发表言论来晒命(粤语词汇,意为炫耀)。书店中充满有钱佬的回忆录和传记,把所有的都看遍,也不见得会发达。
还是教你怎么玩的书,更为好看。人类活到老死,不玩对不起自己。生命对我们并不公平,我们一生下来就哭,人生忧患识字始,长大后不如意事十常八九,只有玩,才能得到心理平衡。
下棋、种花、养金鱼,都不必花太多钱,买一些让自己悦目的日常生活用品,也不会太破费,绝对不是玩物丧志,而是玩物养志。
本文节选自《随心随意去生活》作者:蔡澜;出版社:湖南文艺出版社;出品方:博集天卷
来源:凤凰网读书
编辑/韩世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