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5日从甘肃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推进职业教育发展,打造“技能甘肃”,甘肃将职业高等院校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形成更加符合职业教育培养规律和特点的人才选拔模式,健全职业高等院校分类考试制度。
当日,甘肃省教育厅厅长王海燕说,此次改革实施方案,除了完善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规范了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改革了统一高考招生录取制度之外,还健全了职业高等院校分类考试制度。
9月15日,甘肃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甘肃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 杨娜 摄
2014年,甘肃出台“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政策”提出,逐步打通从中职、专科、本科到研究生的上升通道;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文化素质+职业技能”对口升学考试制度;推进“2+2+1”中高职一体化衔接改和“3+4”考试招生试点等,吸引更多学子加入到职业教育中来。
2020年7月,教育部、甘肃省政府制定了《关于整省推进职业教育发展打造“技能甘肃”的意见》表示,职业教育要作为甘肃实体经济和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要通过夯实中职、办优高职、试办本科,建立中高纵向贯通的职业学校体系,将甘肃建成“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产业亟需技能人才供给高地。
此次甘肃启动高考综合改革,提出职业高等院校招生,一是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符合甘肃高考报名条件、具有省内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可参加职业高等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或统一高考录取。
2020年9月15日,第一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甘肃选拔赛现场(资料图) 刘玉桃 摄
职业高等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录取,未选择分类考试招生以及选择分类考试招生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统一高考进入职业高等院校学习。已被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统一高考。
王海燕介绍说,职业高等院校还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符合甘肃报名条件的省内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可参加中职升学考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录取。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以上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实资格、职业高等院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可由有关职业高等院校免试录取。(记者 杨娜)
编辑/高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