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北京市养老机构服务行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实现与国家标准有效衔接,满足老年人个性化需求,北京市对《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星级划分与评定》地方标准进行了修订,并于近期正式发布。由于北京市养老机构设施设备和服务项目、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水平均位于全国前列,该版地方标准不仅补充采纳了最新法律法规对养老机构资质审查方面的要求,在基本要求和申请条件方面相比国家标准也更加细致和严格。
具体来说,该版本对申请评定的基本要求更加严格。一是人员要求更高了,养老机构院长要求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所有提供服务人员均持有健康证明。二是运营管理要求更全面了,增加了对养老机构诚信建设、老年人隐私保护、建立传染病报告制度、垃圾分类处理日常管理制度等要求。三是增加了对符合最新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的要求。
申请条件中的相关指标更加严格。养老机构服务项目指标要求、机构服务制度和标准建设要求、社工等专业人员配、入住率等方面指标均高于国家标准。
因地制宜适度创新。在申请条件中还适度体现了北京市养老机构发展医养结合、智能化等趋势性和前瞻性特点,并修改了原地方标准中有关评定管理和评分规则的相关内容。
据北京市民政局介绍,本次修订过程中,广泛听取各方面专家的意见建议,充分调研存量养老机构现状,对北京市180余家养老机构进行了问卷调查,在544家养老机构进行了试评价。在此基础上,对原有标准的框架内容、重点事项和关键指标等进行了全面修订,进一步规范了养老机构服务过程中涉及的资质、环境、设施设备、人员素养等方面的要求,形成了符合北京养老机构实际的星级划分与评定指标要求,体现了养老机构规范化建设十几年来的成果。同时,新修订的地方标准与国家标准《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在养老机构级别划分、标识管理、评价过程、效果应用等方面也保持了一致性,为北京市与全国统一的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实现了有效衔接。
新修订的地方标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星级划分与评定》,为北京市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提供更加科学的、可量化的评价指标,进一步提升了标准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促进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规范化建设,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健康发展。
近年来,本市养老服务业迅速发展,截至2020年11月,全市运营养老机构544家,其中建成运营养老照料中心235家,养老机构床位10.7万张;建设养老服务驿站1005家。截至2020年底,北京市共有星级养老机构430家,其中五星级9家,四星级35家,三星级46家,二星级283家,一星级57家。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蒋若静
编辑/谭卫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