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低速电动车和两、三轮摩托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交通事故发生,近日,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和平广场大队在辖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中,查获一起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驾照被扣留期间仍驾车上路、使用他人摩托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驾驶员李某被记24分,罚款5700元的处罚。
1月18日上午,和平广场大队民警在北滨大道开展专项整治。10时许,民警发现李某驾驶一辆两轮摩托车往检查点驶来,民警上前示意李某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当民警要求李某出示其驾驶证时,李某在身上摸摸索索好一阵,始终拿不出证件。民警觉得不对劲儿,遂对李某的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这一查,就发现了问题。
原来,李某所持驾驶证为C1驾照,是不能驾驶摩托车的,其行为属于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而且,李某的驾驶证早在去年就因交通违法被交巡警依法扣留了,目前仍在扣留期间。这还没完,李某所驾驶的摩托车车辆号牌也有问题。
据李某陈述,该摩托车是他在去年6月买的,买来的时候没有号牌。后来李某偶然捡到一块摩托车号牌,便将它装到了自己车上,想着这样上路行驶可以逃避处罚。
当天,李某要到北滨大道送东西,他虽然知道自己驾驶证被扣留,车牌也有问题不应该驾车出行。但他为了图方便,还是抱着不会遇见民警查车的侥幸心理驾车出门了。没想到,被交巡警查了个正着。
李某使用其他车辆机动车号牌、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交巡警依法当场扣留李某的摩托车,并对其作出记24分,罚款57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驾照被扣留期间仍驾车上路、准驾不符、使用其他车辆机动车号牌,均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存在不少安全隐患。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春运将近,交巡警将继续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驾车上路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切不可抱侥幸心理以身试法。
编辑/白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