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食品浪费法草案于22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共32条,分别对定义、反食品浪费的原则和要求、政府及其部门职责、各类主体责任、监管措施、法律责任等作了规定。
按照草案,反食品浪费法所称食品浪费,是指对可安全食用或者饮用的食品未能按照其功能目的利用。也就是说,按照食品本身的功能,是完全可以利用的,只是食品消费者不按规定使用,导致食品出现浪费。因此,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处理,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显然,这是依据我国在食品浪费方面出现的问题,从法律层面来解决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一项重要决策。要知道,虽然从粮食安全的角度来看,我国尚不存在粮食安全方面的问题,即便遇到一些特殊情况,也能比较好的应对。但是,这决不是说粮食安全方面可以高枕无忧,可以随意浪费。退一步讲,就算我国粮食无忧,按照目前全球尚有相当一部分人没有解决吃饭问题,从大国责任心的角度,也不应当存在严重浪费粮食的问题,应当最大限度地节约粮食、节约食品,减少浪费。
制定和出台反食品浪费法,毫无疑问就是顺应发展潮流,最大限度地节约食品、提高食品的利用效率、减少食品的浪费,从而达到节约粮食、增强粮食安全性的目的。
事实也是,如果单纯把节约粮食与餐桌结合起来,可能是远远不够的。因为,所有可以安全食用的食品和饮品,都与粮食有着密切关系,浪费这些食品、饮品,就是浪费粮食。恰恰是,通过“光盘行动”等,“明面”上的浪费得到有效遏制了,“暗面”上的浪费却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特别是与粮食有关的饮品,浪费现象依然随处可见。别的不说,在喝酒方面,就存在着严重浪费现象。一次聚会下来,倒在外面的酒、洒掉的洒、被狂喝之后吐掉的酒,不计其数。说到底,也是对粮食的浪费。
饭店等公共消费地带的食品浪费现象越来越少了,家庭中的浪费现象却仍然十分严重。特别是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家庭,经常出现浪费食品的问题,有的还十分严重。如果没有有效的约束手段,也会成为食品浪费的重要通道。能否从立法的角度,将这些可能存在的、又最容易被忽视的浪费行为控制住,对减少食品浪费至关重要。
很显然,要真正形成爱惜食品、爱惜粮食、爱惜劳动的良好习惯,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从政府层面来看,不仅要做好反食品浪费的宣传工作,加大反食品浪费的工作力度,从而让社会各方面都能知道反食品浪费的重要性,而且要带头做好反食品浪费工作,对每一位政府公务人员提出这方面的要求。一旦发现浪费现象,要严厉惩罚和严肃处理。
从监管部门来看,面对食品方面可能出现的浪费问题,除严格执行反食品浪费法外,还要围绕法律制定相关的配套政策与措施,能够更具体、更精细地遏制食品浪费。尤其是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方面,要有明确而具体的惩罚措施,以便于在发现问题时,能够依法处理,不需要有那么多的顾虑和压力。
对市场主体来说,要依据法律规定,制定本场所的反食品浪费办法与措施,如饭店对顾客就应当时刻做出减少浪费的要求,提醒顾客不为了面子好看,造成食品的大量浪费。必要时,面对有些顾客明显存在数量过多,可以主动为顾客减掉一些食品。对剩下的食品,要求顾客必须打包。再如一些出售小食品的店铺,也要及时提醒顾客,注意数量合适,不要多多亦羞,即使不花自己的钱,也要注意节约,不要造成浪费等。又如学校、幼儿园,如果能够在教育好孩子如何爱护食品、减少浪费的同时,把他们养成的良好习惯传递给家人,也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市场主体都动起来了,对居民消费来说,也就能形成一定约束。
对广大居民来讲,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对食品消费的要求也在提升,出现浪费的概率增大。因此,如何依据法律所规定的内容去做好食品的节约工作,对每一位居民都是非常重要的。节约型社会,节约粮食、节约食品、减少浪费,是每位居民都能做到的,也是必须做到的。如果连这一点都做不到,就可以认为是不合格的居民。因此,必须主动做反食品浪费的示范和标兵。
总之,只要全社会行动起来,共同反食品浪费,共同爱惜粮食和爱护食品,那在食品方面就一定能够形成良好的节约局面。
文/谭浩俊
图源/新华社
编辑/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