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5日,最高检发布全国检察机关依法惩治盗抢犯罪典型案例。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山西省长治市贺某某等7人涉嫌盗窃案”被列入了典型案例。
2020年4月10日,犯罪嫌疑人贺某某在网上查询到运城市垣曲县、长治市、阳泉市等地近日将举行援鄂医护人员回家欢迎仪式,遂电话联系犯罪嫌疑人任某某、李某某,提议驾车去各地活动现场趁机盗窃现场群众财物。
后任某某联系李某照(另案处理)、李某珍(另案处理),李某某联系了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及成某某(另案处理)。
当日下午,贺某某驾驶车辆拉着任某某、李某照、李某珍,张某某驾驶车辆拉着李某某、成某某,分别从吕梁、太原出发到运城市垣曲县。
4月11日早晨,贺某某等人到垣曲县人民广场,利用当地举办援鄂医护人员回家欢迎仪式,趁人员聚集盗窃现场群众(医护人员同事及家属)手机9部。
4月12日8时许,贺某某等人到长治市财苑大厦欢迎援鄂医护人员现场,趁仪式举行期间再次盗窃现场群众(医护人员同事及家属)手机8部,逃到太原后将手机销赃。当日接群众报案后,长治市公安局潞州区分局立案侦查。
4月15日,贺某某等人前往阳泉市,在阳泉市第一人民医院门口欢迎援鄂医护人员仪式的现场,趁机盗窃现场群众(医护人员同事及家属)手机9部。
4月20日,贺某某等4人再次前往运城市准备作案时被运城市垣曲县公安局抓获。4月24日,运城市垣曲县公安局将案件移交长治市公安局潞州区分局。
贺某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在短短五天时间内,有预谋、有组织跨地区在公共场所多次扒窃他人随身携带财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应当认定多次盗窃,且属于扒窃。
本案中犯罪时间均选择在疫情防控期间各地举行欢迎援鄂医护人员回家仪式上,犯罪侵害对象均为参加仪式的援鄂医护人员的同事及家属,犯罪动机卑劣、主观恶性大,且4人均因犯盗窃罪多次受过刑事处罚,人身危险性大。
公安机关立案后,检察机关依法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从快从严依法办案,尽快给英雄和家属一个满意的交待。
长治市公安局潞州区分局向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5月14日,潞州区人民检察院对贺某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目前,案件正在公安机关继续侦查中。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对贺某某等4人依法从严予以刑事追诉。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赵红信
校对/成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