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海解局获悉,2月11日,最高检首次发布“全国检察机关依法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
该批典型案例共涉及七类犯罪,包括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伤医、制假售假、哄抬物价、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
殴打医生的患者家属 因疑似感染被取保候审
不知道大家还记不记得,今年1月底,有一个患者的家属殴打了抗疫的医生。据最高检发布的消息,这名殴打医生的患者家属,已经因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被取保候审,目前由办案单位、住所地派出所及社区三方对其进行监管。
来看案情。
2020年1月30日0时15分,武汉市硚口区公安分局通报称:
0时15分,该分局接到市四医院(西区)报警称:“医院12楼有病人家属打医院护士”。分局调派民警赶赴现场处置。
民警进入隔离病区,将打人者柯某带离现场到派出所接受调查。经查:柯某的岳父田某某(68岁)因病毒性肺炎于当日在医院去世,柯某情绪激动,抓扯并殴打医生头部和颈部,医生的口罩、防护服也被扯坏,扰乱了医院正常秩序。
观海解局了解到,柯某的岳父田某某是1月27日因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入住湖北省武汉市第四医院(西区)。
1月29日上午,因转院问题,他的家属与医院发生矛盾。当晚9时左右,田某某病情危急,家属呼叫医生进行救治,期间有大喊大叫、大力拍病房门等过激行为。
该院值班医生高某穿防护服准备进入隔离区时,见家属情绪激动,存在危及自身安全可能,立即告知主任刘某,刘某报警。
硚口分局警务站接警后与病人家属进行沟通,希望家属平复情绪。
与此同时,高某安排护士对田某某进行抢救。但田某某由于肺部感染导致呼吸衰竭,经抢救无效死亡。
据官方介绍,事后医生高某经两次核酸检测为阴性,其伤情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
1月30日,硚口区公安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柯某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
抗疫期间 有人抢劫防疫工作人员
在湖北抗击疫情期间,还有人因抢劫防疫工作人员被判刑。
1月29日18时50分许,被告人胡某某乘坐被告人毛某某驾驶的摩托车,经过湖北省通城县教育局附近路段时,见被害人付某某(防疫工作人员)肩挎提包在花坛内侧行走,便提出由毛某某负责驾驶摩托车,胡某某负责夺取被害人提包,以便筹集资金偿还胡某某购买毒品的欠款。
两人驾驶摩托车靠近付某某后,胡某某拽住付某某的提包肩带强行拉扯,付某某拒不松手,胡某某为强行夺取提包与付某某多次争夺、拉扯,致付某某倒地受伤,摩托车侧翻在地。
后付某某抱住提包大声呼救,两被告人遂驾车逃离现场。
经法医鉴定,付某某主要损伤为面部、眼部软组织挫伤及外伤性鼻出血,其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2月7日,通城县法院当庭宣判二被告人犯抢劫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最高检称,对于在疫情防控期间针对与防控疫情有关的人员实施违法犯罪的,要作为从重情节予以考量,依法体现从严的政策要求,有力惩治震慑违法犯罪。
注册“武汉市慈善会”进行诈骗
还有人利用爱心诈骗。
2020年1月27日,蔡某通过互联网注册了名为“武汉市慈善会”的微信公众号,并使用其下载、修改的武汉市慈善总会会徽对微信公众号进行修饰、伪装。
公众号开通后,部分群众通过该公众号的对话功能咨询捐款事宜。
蔡某在微信对话中欺骗咨询群众说公众号的捐款功能还在完善中,暂时无法直接捐款,并误导群众通过扫描其本人提供的微信二维码进行捐款。
1月27日16时至22时间,共有112名群众通过该方式向蔡某个人微信账户累计转入人民币8800余元,其中最大一笔为人民币3000元。
蔡某在取得诈骗钱款后,大部分提现至其本人银行账户,后又转入到其本人的支付宝账户中,所得钱款被蔡某用于购买笔记本电脑等消费。
2月6日,揭阳市检察院审查认为:
犯罪嫌疑人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慈善机构通过互联网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其行为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规定,涉嫌构成诈骗罪,同时考虑到犯罪嫌疑人在“武汉市慈善会”公众号因人举报被腾迅公司注销后,再次申请两个冒充慈善机构的公众号,可以认定其“可能实施新的犯罪”,依法对其批准逮捕。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马晓晴
校对/葛冬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