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湖北省黄石市公安局通报,10月15日凌晨时分,在开发区·铁山区106国道鹿峰水泥厂路段,一辆正三轮摩托车撞倒一名行人后,没有停车而是直接离开了现场。经过警方的走访调查,最终锁定了肇事者。面对警方的询问,他用颤抖的声音说“真的很后悔”。
据了解,这名肇事者叫陈某某,今年51岁,鄂州人,平时靠贩鱼为生,今年8月份,在开发区·铁山区仿古街租了一个门面贩鱼。每天凌晨,他都会从家中骑一辆三轮摩托车,装上鱼后,前往铁山地区贩卖。
10月15日凌晨,陈某某又装了一车鱼,骑着三轮摩托车,照常从鄂州东沟镇前往开发区·铁山区。可当他将车行至开发区·铁山区106国道鹿峰水泥厂路段时,撞上了路上一名50岁的男子。
事后陈某某说,他当时感觉到三轮摩托车发生了事故,但没有停车,仍旧将车开走了。路过的市民发现被撞男子后报了警,交巡警铁山大队最早赶到现场,被撞男子随后送入了医院治疗。遗憾的是,被撞男子仍不幸身亡。
这起事故随后移交给了交巡警事故大队。由于事发路段没有监控视频,事故大队民警随即对周边道路及企业的视频进行调取。视频中,民警发现在事故发生后10分钟时,一名男子推着一辆三轮摩托车经过,且三轮摩托车雨棚、挡风玻璃破损,肇事嫌疑较大。
其实,这名男子就是陈某某,事故发生后,他驾车驶离现场后,曾下车推行了一段路程。民警随后根据这一特征,兵分两路,一路查看沿线监控,一路前往实地走访调查。
4天后,民警最终查明了陈某某的身份,以及其在开发区·铁山区贩鱼的具体菜市场。通过多方工作,民警最终找到了陈某某在鄂州东沟的家,并上门查找他。
虽然陈某某不在,但民警随后联系上了陈某某的岳父。20日一早,迫于公安机关强大压力,陈某某来到交巡警铁山大队投案,并对自己肇事逃逸一事供认不讳。
面对警方的调查,陈某某有些颤抖地说,自己的一念之差,导致现在这种结果,真的很后悔。
目前,陈某某已被交警部门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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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香梅
编辑/董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