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上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发布了该院2024年年度案例。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介绍,2024年该院共审结案件32616件,此次发布的年度案例是从2024年审结生效案件中,选取的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涵盖专利、商标、著作权、竞争垄断四大知识产权主要审判领域。
其中一起年度案例显示,某科技公司于2018年8月31日申请注册“抖海音”商标,核定使用在第39 类“旅行预订”等服务上。某网络公司于2022年1月4日以诉争商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关于不得摹仿他人驰名商标的规定为由,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审查认定,某网络公司主张驰名的“抖音”商标使用时间较短,不足以证明已达到驰名状态,故裁定诉争商标予以维持。
某网络公司不服,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抖音”商标使用距离诉争商标申请日虽然不足两年,但抖音APP自2016年9月上线以来,以短视频和社交平台为核心业务,2018年以后进入爆发式增长,6月即登顶国内短视频软件榜首、9月累计总下载量已超31亿。该案中,某科技公司发布“带着抖音去打卡”等宣传文案,明显具有攀附某网络公司商誉的恶意,故应认定“抖海音”商标系对“抖音”商标的模仿,违反了商标法的相关规定。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撤销被诉裁定并责令重作。国家知识产权局不服提起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表示,判断互联网领域商标是否达到驰名程度,应充分考量互联网行业特性,结合商标实际使用效果、市场覆盖范围、用户增长速度等多维度因素,综合判定商标是否达到“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驰名商标认定标准。
法院表示,该案中,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平台公司商标未予认定驰名的主要原因,即在于诉争商标申请之时,“抖音”商标使用时长尚短。该案判决依据商标法及司法解释指出,随着传播技术不断迭代升级,商誉积累速度与信息传播速度呈正比提升,抖音APP 凭借短视频内容分发及算法推荐机制的创新优势,用户和下载量短期内呈现出指数级增长态势,迅速积累了广泛的用户基础和市场影响力,其商标知名度形成周期显著缩短。若机械适用传统认证标准中使用时长要求,将与互联网行业的发展规律和商标影响力不符。
法院认为,该案中,某科技公司作为提供旅行信息等服务的互联网从业者,使用“抖海音”商标的行为具有明显的模仿、攀附意图,客观上弱化了平台公司“抖音”商标的识别功能,不当攫取了他人合法积累的商誉资源,已构成对驰名商标权益的实质性损害。因此,认定平台公司商标已达到驰名状态,并进行跨类保护符合个案认定、按需认定原则。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表示,该案为互联网领域驰名商标的认定提供了明确的司法指引,彰显了人民法院坚定支持高价值品牌健康发展的司法态度。在合理界定驰名商标保护边界,规范数字经济市场竞争秩序的同时,也有助于指引平台企业等科技创新型企业提升商标布局及保护意识,为平台经济等新质生产力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切实的司法保障。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屈畅
编辑/张丽
校对/王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