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农村地区假冒伪劣食品消费提示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5-04-14 11:54

4月14日,为提升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农村地区假冒伪劣食品消费提示,“七个拒绝”选购原则和四步选购口诀,指导市民快速避坑。

“七个拒绝”选购原则,帮助消费者精准规避风险。拒绝购买过期食品,购买预包装及散装食品时,务必仔细核对标签标注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确保选购食品在有效期限内。拒绝购买“三无”食品,认准包装上清晰标注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生产许可证号(SC编码)等信息,确保食品来源正规可追溯。拒绝购买“山寨”食品,警惕价格异常低廉、名称包装与知名品牌高度相似(如“康帅傅”“粤利粤”等)的仿冒产品,避免因外观混淆误购。拒绝购买假冒食品,注意包装细节,凡出现颜色暗沉、图案模糊、字体歪斜或印刷瑕疵的食品,可能存在假冒风险,需谨慎选购。拒绝购买虚假宣称功能食品,我国法律明确禁止普通食品宣称疾病预防(如“预防冠心病”)或保健功能(如减肥、壮阳等),此类宣传多为虚假夸大,切勿轻信。拒绝购买假冒进口食品,选购进口食品时,应查看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并核对中文标签是否标注原产地、境内代理商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无中文标签或信息不全的产品需警惕。拒绝购买掺杂掺假肉类,购买生鲜肉及制品时,务必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避免购买颜色异常(发黑、发绿)、有腐臭或刺鼻气味、价格明显低于市场均价的产品。

四步选购要点,帮助消费者避坑。正规渠道首选,优先选择具备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的商超、便利店或官方平台,从源头降低风险;外观气味把关,观察食品色泽、形态,闻辨气味,杜绝购买变质、有异味或感官异常的食品;标签信息必查,重点核对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贮存条件、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签内容,不买无标签或信息模糊的产品;购物凭证留存,妥善保存购物小票、订单记录等凭证,以便出现问题时依法维权。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薇
编辑/胡克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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