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北京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将于11月9日至15日进行。各区可在此期间自行确定本区报名时间。考生须在各区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对本人有关报名信息进行录入和核对。
根据《关于深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的实施意见》,2025年迎来“新中考”的首考。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设定的科目全部纳入初中学考范围,分为考试、考查、考核三类。其中,考试科目包括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外语、物理、体育与健康6门,成绩以分数呈现,用于毕业和升学;考查科目包括历史、地理、化学、生物学,成绩以等级呈现,由高到低分为A、B、C、D四等,成绩用于毕业,在升学中参考使用;考核科目包括信息科技、艺术、劳动、综合实践活动,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用于毕业,在升学中参考使用。
考试院表示,本市初三年级在校学生、本市户籍在外省市就读拟回京参加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学生和往届生,均须参加初三年级进行的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外语、物理、体育与健康科目的初中学考。其中,英语科目听力口语考试与笔试分离,采取计算机考试方式,学生有两次考试机会,其最高成绩与笔试成绩一同组成英语科目成绩。第一次考试于12月15日进行,第二次考试拟于2025年3月进行。
各初中校负责对本校应届初三年级学生报送材料进行初审,区中招办负责复审。外省回京考生和往届生由报名所在区中招办负责审核。根据日程,各区应在12月31日前完成已报名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核工作。报考资格审核工作结束后,如考生报考资格等信息发生变化,在相关招生录取安排允许的情况下,可按程序向区考试中心中招办提出变更信息申请。
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高级中等学校:
(一)具有本市户籍的应届初三年级学生。
(二)具有本市户籍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下(200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往届生。
(三)积分落户人员随迁子女。
(四)无本市户籍,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市应届初三年级学生可以报考相应学校:
1.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报考普通高中、中专学校、职业高中、五年制高职和技工学校:
(1)由市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属“原北京下乡知青子女”的考生;
(2)由区台办认定的属“台胞子女”的考生;
(3)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出具的介绍信和“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的博士后子女考生;
(4)由人民解放军相关政治部门认定的属“随军子女”的考生;
(5)有市人才工作局签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人员子女;
(6)父(或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户籍的考生;
(7)由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认定的属“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子女”中的非农业户籍考生。
2.由首钢矿业公司认定的属“职工子女”中河北省户籍的考生,可以报考从石景山区招生的普通高中、黄庄职高和首钢技师学院。
3.由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北京分公司认定的属“化六建北京分公司子女”中的非本市户籍的考生,可以报考通州区的普通高中以及中专学校、职业高中、五年制高职和技工学校。
编辑/彭小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