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蚊驱蚊产品不得宣称“无毒无害”“驱蚊率100%”
北京日报客户端 2024-08-20 09:00

市场上防蚊驱蚊产品琳琅满目,从创新的驱蚊手环、驱蚊贴到经典的驱蚊液、蚊香,均成为消费者关注的焦点。为确保防蚊驱蚊产品广告宣传合法合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提示,防蚊驱蚊类产品广告不得宣称“无毒无害”,不得含有“驱蚊率100%”等承诺。

2021年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关于防蚊驱蚊类产品认定的意见》规定,“如果产品的标签、说明书标明该产品具有防蚊驱蚊功能,无论其有效成分是化学成分还是植物源性成分,该产品都属于农药范畴,依法应当按农药进行管理”。因此,无论是普通驱蚊产品还是宣传“仅添加植物精油”的新型驱蚊产品,只要其具备防蚊驱蚊功能,都必须遵循农药产品的相关法规进行生产、销售及宣传。

市市场监管局提示,按照要求,防蚊驱蚊类产品的广告中,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的内容。例如不得含有“无害、无毒”“无残留”“全身无蚊咬”等夸大或绝对化的安全保证,以免误导消费者;不得含有“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等承诺,以免给消费者带来不实期待。也不得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技术推广机构、行业协会或者专业人士、用户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如不得使用“农业专家强烈推荐”“权威机构专业认证”等表述。同时,广告中不得含有“说明有效率”的内容,如“驱蚊率100%”,此类承诺缺乏科学依据,易引发误导。

编辑/彭小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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