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北京信用卡却在外地珠宝店被盗刷1.4万元 持卡人告赢银行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03-25 17:54

张先生(化姓)人在北京,信用卡却在江西省某市的珠宝店被盗刷14000余元。张先生认为自己不该为盗刷“买单”,向法院提起诉讼。3月25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北京西城法院获悉,日前,西城法院判决涉盗刷交易损失应由银行承担,张先生无须承担还款义务。

5887元、6455元、1701元,在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里,张先生的信用卡在江西省某市的一家珠宝店通过POS机刷了14000余元,而他并未收到消费短信通知。张先生赶紧与银行沟通,将案涉银行卡冻结,之后,他又去公安机关报了案。

虽然张先生向银行说明信用卡是被人盗刷的,但银行还是要求张先生偿还欠款。张先生一边按银行还款要求偿还了5500余元,一边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他对盗刷款项无需偿还。

张先生向法院提交了自己事发当日在北京消费的证据,以及公司的考勤表,证明信用卡被盗刷时他人在北京,根本不可能在江西刷卡。而且三笔消费的POS机签购单上的签名潦草,无法辨认,并非其本人签字。

经查,张先生的信用卡是通过Apple Pay的交易方式,在珠宝店完成支付的。银行认为,即便张先生人在北京,也可能是他人在手机上绑定了张先生的Apple Pay,并知晓密码,完成支付;或者通过视频,让张先生通过Apple Pay扫描二维码,实现异地付款,但对于案涉交易如何完成身份验证未提交证据。根据信用卡《领用合约》的约定,因客户自身原因导致支付密码等重要信息泄露或授权,产生的损失后果由客户自行承担。

法院审理后认为,案涉三笔交易在江西省通过 POS 机完成,而考勤记录可以看出张先生当日人在北京,本人无法在现场进行这三笔交易。三笔交易的时间在晚上10点30分之后,仅相隔几分钟,而且三张签购单上的签名有差异又难以识别,能否代表张先生本人消费存疑。加之张先生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而银行却未能提交证据证明三笔交易是张先生本人或授权交易,因此,法院认定三笔交易为信用卡网络盗刷交易。

至于谁该承担盗刷损失的问题,法院认为,银行没有提交任何证据证明张先生未尽妥善保管义务具有过错。张先生发现盗刷交易后及时向银行说明情况并报案,以防止损失扩大,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和通知义务。甚至在三笔交易被纳入还款账单后,还进行了还款,努力防止损失扩大。银行与消费者个人相比,更具有通过技术手段识别和防范盗刷的能力,是更能以最低成本避免盗刷损失的主体。

因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举证责任分配的相关规定并结合现有证据,法院认定三笔盗刷交易损失由银行承担,判决张先生就案涉的14000余元欠款不承担偿还责任;同时,银行返还张先生已经偿还的5500余元。

【法官说法】信用卡被盗刷如何留证维权?法官支招

什么是信用卡盗刷?

银行卡盗刷是指他人使用各种手段造成持卡人账户发生非因本人意思的资金减少或者透支数额增加的行为。根据2021年5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银行卡纠纷规定》),银行卡盗刷交易分为伪卡盗刷交易和银行卡网络盗刷交易两种。

其中,伪卡盗刷交易是指他人使用伪造的银行卡刷卡进行取现、消费、转账等;银行卡网络盗刷交易是指他人盗取并使用持卡人银行卡网络交易身份识别信息和交易验证信息进行网络交易。虽交易类型不同,但均导致持卡人账户发生非基于本人意思的资金减少或者透支数额增加。

信用卡被盗刷应该怎么办?

在一起典型案例中,李某持有一张A银行的信用卡。该卡在某一天晚上10点多在外地的一家珠宝店POS机消费32159.5元,但该笔交易却并非由李某操作,意识到自己银行卡被盗刷后,李某立即向A银行打电话进行挂失,并到当地派出所报警。A银行仍然要求李某还款,李某不同意还款并提起诉讼。

如果大家遇到了李某的遭遇,意识到银行卡很可能被盗刷,该怎么办?法官建议,应第一时间致电银行客服进行挂失;留存银行卡未离身的证据,例如到附近银行网点或ATM机进行存取款、查询等交易,并保存好凭条;向银行询问盗刷交易的方式、时间、地点、交易对手账户等信息;持银行卡、相关单据和本人身份证件向距离最近的公安机关报案,并保留报案回执单;凭前述证据与银行或第三方支付平台交涉,如其拒绝赔偿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纠纷到了法院,如何准备证据?法官建议先了解银行卡盗刷交易的举证责任分配。《银行卡纠纷规定》对银行卡盗刷交易的举证责任进行了规定,明确了“谁主张、谁举证”以及“谁占有证据、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具体而言,持卡人主张争议交易为“盗刷”的,可以提供生效法律文书、银行卡交易时真卡所在地、交易行为地、账户交易明细、交易通知、报警记录、挂失记录等证据材料予以证明。如发卡行、非银行支付机构主张争议交易为持卡人本人交易或者其授权交易,应当承担相应举证责任,可提供相关交易单据、对账单、支付地点、资金流向、监控录像、交易身份识别信息、交易验证信息等证据材料予以证明。人民法院将根据各方举证情况综合判断是否属于盗刷行为。

对于盗刷后的责任承担,应当由发卡行举证证明已尽交易身份核验等注意义务。当发卡行无法提交证据证明系持卡人过错导致盗刷事实发生时,由发卡行承担赔偿责任。

如何提前防范信用卡盗刷?

法官建议,为了防范信用卡被盗刷,可以把磁条卡更换成IC芯片卡;将网络支付绑定的银行卡片,设定较低的交易限额;切勿将各类验证码发给任何人;警惕伪基站发送的假冒短信,切勿盲目点击、打开短信里未知来源的网站;选择安全的WiFi热点,谨慎使用公共场所无密码的免费WiFi,不进行账号、密码等敏感信息的输入操作,尤其在线上交易时,应关闭WiFi;谨慎扫描二维码,防范恶意链接;手机安装“全民反诈”等软件,防患于未然;妥善保管各类密码,定期修改密码,将交易密码与其他密码区分设置保管;刷卡时多留意细节,如在POS机刷卡时,切勿让卡离开视线,输入密码要进行遮挡,使用ATM机要注意检查有无外接物等;可以考虑购买银行卡盗刷险等保险产品。

通讯员 刘茜倩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戴幼卿
编辑/朱葳
校对/董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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