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依法惩治网络犯罪 助力网络空间综合治理”新闻发布会。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厅长张晓津说,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多发,形势仍严峻复杂。
一是诈骗集团跨境化、垄断化,犯罪分子在境外开设“工业园”“科技园”专门为诈骗犯罪提供场所、招募人员,通过提供保障、武装庇护等方式实施管理控制,抽成或收费获取赃款,形成大型犯罪组织。
二是诈骗手段多元复合,“杀猪盘+虚假投资”“赌诈结合”“诈敲结合”等,更具迷惑性,还衍生出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
三是黑产犯罪模块日趋稳定,人员、信息、技术、资金各模块紧密衔接。犯罪工具软件愈发简单易用,犯罪门槛、犯罪成本大幅降低,导致更广泛人群被吸附到犯罪活动中。
四是资金渠道交织隐蔽,虚拟币“洗钱”成为主流手法,低收入群体被利用,帮助犯罪分子“小额多笔”转移涉诈资金,资金途径更加复杂,回溯难度高,危害性极大。
张晓津说,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危害严重,群众深恶痛绝。一年来,检察机关依法从严打击惩治,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态势。
据悉,2023年1至11月起诉电诈犯罪4.2万余人,同比上升63.5%。
最高检联合公安部挂牌督办第三批5起特大跨境电诈案件;开展打击缅北电诈专项行动,向28省交办督办4.5万名涉诈人员案件,深挖彻查重大集团和首要分子;研究制定“两高一部”办理跨境电诈案件指导意见;依法严惩各类协同犯罪,起诉帮信罪、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掩隐罪19.7万人,妨害国(边)境管理罪2.7万人,释放依法从严强烈信号。
针对电信、金融、互联网等行业未落实反诈法义务问题,各地办理公益诉讼160余件,江苏、贵州等地督促主管部门规范批量申请固话程序、依法启动涉诈公司营业执照撤销登记。
此外,针对征信类诈骗高发态势,最高检会同公安部、工信部等联合约谈运营商和平台企业,督促加强风险防控。全力开展追赃挽损,会同公安部、最高法强化衔接配合,充分运用法律、政策,全流程敦促犯罪分子退赃退赔。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马晓晴
校对/李建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