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在校生因交友不慎沦为电诈“工具人”的案件引起社会关注。记者27日从北京石景山法院获悉,近年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下称帮信罪)案件频发,涉案人数众多,犯罪主体呈年轻化趋势,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该院就此类犯罪治理中的突出问题提出防范建议。
19岁的小王是北京某职业学院学生。为获得经济利益,小王经校外人员介绍,得知可出租银行卡获利,在明知他人收购银行卡可能用于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将其实名办理的手机卡、银行卡、银行u盾、银行卡密码出租给他人。经查实,小王出租的银行卡涉电诈犯罪流水共计32.26万元!
小王被民警抓获后,法院经审理认为,小王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情节严重,最终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其拘役3个月,缓刑3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数据显示,2019年至2023年6月,石景山法院共审结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下简称帮信罪)案件82件。这类案件呈现出三大特征,即犯罪主体呈年轻化趋势、犯罪行为以非技术型帮助为主、刑罚裁量上聚焦重点严格依法惩处。
该院刑庭庭长李婧介绍,此类犯罪因多以招募短期兼职、现结现付的实习、社会兼职等形式出现在招聘、兼职网站上,大中专学生在网上搜寻实习机会、兼职时常刷到这类信息,若无法识别,易受他人诱骗而触犯该罪名。此外,也有因交友不慎、识人不明,在所谓“朋友”“老乡”“同学”的引诱、教唆下出租、出售“两卡”的情形。近期该院办理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中,已发现“卡商”“卡贩”寻找未成年人办理银行卡的情形。
“大部分群众对如何防范他人信息引诱、避免落入犯罪陷阱缺乏辨别能力,反映出当前普法宣传在帮信罪风险警示的针对性上仍显不足。”该院副院长詹文杰介绍,网络平台对贷款、兼职、招聘等易诱发犯罪的信息监管识别难度较大,未成年群体防范意识亟待提升,也是当前帮信罪治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对涉案学生小王,法院以教育、挽救、惩戒、警示为主,并与检察院、学校多次沟通了解其学习情况、在校表现、是否具有帮教条件,最终依法对小王适用缓刑,并会同学校加强教育管理,帮助小王走上正轨、重回社会。同时,法院加强对校园反诈、防范“两卡”犯罪的法治宣传力度,提升在校生对电诈犯罪的防范意识。
针对“帮信罪”,石景山法院依托“普法驿站”平台等加强普法提示和警示教育;完善平台信息监管体系,以资质审核、公司证明等方式限制和筛选招聘、兼职、贷款等信息的发布;强化司法机关、学校、家长和社会的协同联动,通过法院开放日、公开庭审、学校家长会等对防范帮信罪进行宣教,四方合力守护校园安全,防止未成年人误入歧途。
编辑/谭卫平